上海外国语大学关于制(修)订2020级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05浏览次数:3928

各学院(系、部、所):

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安排,研究生院现启动2020研究生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请依据《上海外国语大学关于制()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上外研〔20194号)相关要求,以2019级研究生培养方案为基础,以解决原有培养方案实施中的问题为目标,充分研讨论证后,形成2020级研究生培养方案。

各院系的2020级研究生培养方案,以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提交审核的版本为最终定稿,经研究生院组织审核后,报送主管副校长审批后发布实施。

培养方案是重要的教学管理文件,一经制定需认真执行。后续的教学秩序检查、学位点评估等将以此为基本依据。

二、具体要求

1. 各专业培养方案的内容应该完整、准确地录入研究生管理系统对应的内容版块,系统中的培养方案应用开放操作时间:43-52

2.2020级培养方案制(修)订范围包括已建成和在建的全英语授课研究生项目。

3. 2020级培养方案中的研究方向应与招生简章保持一致。

4. 培养方案中的课程开课学期要与实际情况保持一致。

5. 各外语专业院系应将《习近平治国理政思想专题研究》(1学分,18学时)纳入研究生公共选修课,并设置为必选。

6. 承担公共外语教学任务的院系请就所用教材进行论证,对《上海外国语大学研究生课程管理规定》附件教材目录进行更新调整。

7. 制(修)订后的培养方案应经过所在学科专业学位评定分委会审议通过。

三、时间安排

时间

事项

412日前

研究生院组织提供一批可供院系参考、选择的新开课程清单

415日前

研究生院组织外国语言文学五大研究方向培养方案研讨会

52日前

院系完成培养方案制(修)订工作,并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完成录入工作,提交研究生院审核

517日前

研究生院完成培养方案审核工作,报主管副校长审批后发布实施

518日(第12周)起

院系开始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开排课

622日(第17周)起

学生开始选课

四、其他说明

凡经本学科专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决定2020级研究生培养方案继续沿用2019级培养方案无需修订者,请院系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直接进行复制操作并提交备案。

五、联系方式

培养与国际化办公室:黄婷、叶倩倩

工作邮箱:yanbupeiyangban@126.com

 

上海外国语大学研究生院

202043


虹口校区

中国上海市大连西路550号(200083)

松江校区

中国上海市文翔路1550号(20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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