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答辩研究生学位论文“校际盲审”结果公布及异议论文复议通知(第一批)

发布时间:2020-04-03浏览次数:4242

各院系:

20205月答辩研究生学位论文“校际盲审”结果(第一批)经整理核对,现予以公布,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盲审结果说明

1. “校际盲审”以两名校外同行专家双盲评审的方式进行。两份评审意见均为通过,则该生学位论文通过校际盲审。任何一份评审意见出现单项评价不合格或总评低于60分或不同意答辩,则该生学位论文为异议论文,即未通过校际盲审。

2. 学生和各专业点教学秘书也可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旧)校际盲审模块查看结果(操作说明请见附件2、附件3),请及时告知导师和专业点负责人。研究生院已将异议论文的具体评审意见反馈给各专业点教学秘书,请学生联系教学秘书领取。

二、异议论文处理

1. 提出复议(申诉)

异议论文须修改后进行复议,复议通过后方可参加论文答辩。如第一次复议仍有异议,该论文必须进行不少于半年的修改,修改后经导师、专业点负责人审核同意可提交第二次复议。如第二次复议仍有异议,学位申请无效。

如只有一份评审意见提出异议,且学生与导师均不同意该评审意见,可采取申诉方式(即对论文不作修改,申请再次送审)提出复议。若两份评审意见均有异议,不得采取申诉方式提出复议,须根据评审意见对论文进行充分修改。

2. 申请和审核流程

学生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旧),填写学位论文校际盲审简况表、上传学位论文电子版,并提交导师审核(操作说明请见附件4)。系统自动将学生申请流转给导师审核。请学生提交申请后立即告知导师,以便导师和专业点负责人及时审核。  

导师登录系统查看、审核学生申请,审核通过后,系统自动将学生申请和导师审核信息流转给专业点负责人审核。学生、导师、专业点负责人、教学秘书均可在校际盲审页面通过“申请状态”、“进展查看”实时查看申请流转情况和审核进度。

如果采取申诉方式提出复议,学生还需提交一份填写完毕的“研究生学位论文‘校际盲审’申诉申请表”(样表请见附件5)。该申请表经导师、专业点和院(系、所)审核同意后,学生方可在不修改论文的情况下,申请再次送审。

三、复议(申诉)材料提交

请教学秘书在410日前将提出并通过审核的复议(申诉)的学历教育学生基本信息表(excel格式)、复议(申诉)论文电子版(pdf格式)、论文简况表电子版(pdf格式)发送至sisuxwb@163.com。学生基本信息表、复议(申诉)论文、论文简况表均需从研究生管理系统(旧)导出,教学秘书操作说明请见附件3

采取申诉方式提出复议的学生,教学秘书还需同时将该生申诉申请表的扫描版发送至sisuxwb@163.com

四、注意事项

1. 学历教育博士生、学历教育硕士生的论文如出现异议,论文复议的期限须符合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对修业年限(学制)的要求。

2. 学生提交的学位论文和简况表中不得含有导师姓名、作者姓名、学号、简历、致谢页等个人信息。

3. 异议论文在复议通过后,研究生方可参加答辩。

4. 自学位论文初次提交评审之日起计算,全部复议期限不得超过一年,且复议次数不超过两次;逾期或复议两次不合格者,学位申请无效。

5. 上述“学位申请无效”指学位申请人用以申请学位的各种依据无效,再次申请学位只能从入学审查开始。

6. 请教学秘书仔细核对复议学生的基本信息表、学位论文、论文简况表等材料,再提交给研究生院学位学籍办。

 

附件详见:http://wiseduehall.shisu.edu.cn/new/index.html

联系邮箱:sisuxwb@163.com

 

 

 研究生院学位与学籍办公室 

20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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