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10浏览次数:3281

各学院(系、部、所):

   202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选拔及申请受理工作现已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院系予以高度重视,将有关信息告知本部门师生,并按各项目的申请程序和时间节点做好项目申报和候选人推荐工作。

一、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www.csc.edu.cn)相关内容链接

  2020年申报指南

https://www.csc.edu.cn/chuguo

  2020年选派简章

https://www.csc.edu.cn/article/1710

  2020年留学项目专栏

https://www.csc.edu.cn/chuguo/list/26

  有关选派办法、申请材料常见问题解答等相关信息通过对应项目介绍即可查阅。


二、主要项目情况及校内受理部门

序号

项目名称

受理部门

1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研究生院

2

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

研究生院

3

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

人事处(在职教师)

对外合作交流处(在读本科生)

研究生院(在读研究生、导师指导研究生共同参与的“项目组”)

4

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

研究生院

5

国际组织人才培养项目

研究生院

6

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

对外合作交流处(本科生类留学身份)

研究生院(研究生类留学身份)

7

国外合作项目

对外合作交流处(本科生类留学身份)

研究生院(研究生类留学身份)

8

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

对外合作交流处

9

高校合作项目(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

人事处


三、主要项目简介

(一)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https://www.csc.edu.cn/article/1714

  该项目分为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两类项目。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面向国内外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公开选拔,无申报名额限制,希望各院系鼓励支持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包括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有攻读博士学位计划的青年教师积极申报,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面向全国各博士学位授予单位选拔,在读博士研究生可申请,无申报名额限制,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及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联合培养计划。请申请人务必认真仔细阅读选派办法,以免耽误申请计划。

(二)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

https://www.csc.edu.cn/article/1722

  该项目选派类别为高级研究学者。交流访问及资助期限为一个月,申请条件应为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派出学生的国内博士生导师,无申报名额限制。重点支持与留学院校国外导师有实质性合作、有较强国际交流能力的博士生导师。申请时年龄不超过60岁(195911日以后出生)。应已获国外大学或机构正式邀请信,邀请方须为派出学生的外方指导教师或外方指导教师所在院校/科研机构。

(三)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

https://www.csc.edu.cn/chuguo/s/1753

  该项目主要为对接国家战略,加快培养和储备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竞争的应用型、复合型非通用语种和国际区域问题研究人才。选派类别有高级研究学者、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攻读学士学位本科生和本科插班生。凡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者,应提交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联合培养计划;凡申请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者,应提交中外双方联合制定的学习计划。如申请人为在读研究生,获得攻读硕士学位项目录取通知书,在项目申报时选派身份请务必选择“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

  该项目选派对象分为“国际区域问题研究人才”和“外语类人才”两类。其中“国际区域问题研究人才”,无申报名额限制,也无在读/已读专业背景限制,只需留学专业/研究课题属于区域与国别问题研究范畴。“外语类人才”主要支持除英语、法语、德语、俄语、日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以外的非通用语种人才培养,研究生无申报名额限制,本科生按国家留学基金委下发的指导性选派计划选派。

  “国际区域问题研究人才”子项目还可以从事国别与区域研究的科研团队“项目组”的形式选派:“项目组”应由相同或相似专业的成员组成,并且留学目标或研究课题一致。项目组成员为25人,由项目组组长及成员组成。以“项目组”形式申请国别与区域研究的人员,组长应具有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项目组”成员可申请的留学身份包括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所有成员均应符合相应身份类别人选条件及要求。申请时须提交国别与区域研究人才“项目组”申请书。

(四)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

https://www.csc.edu.cn/chuguo/s/1760(实施办法)

https://www.csc.edu.cn/chuguo/s/1708(补充申报通知)

  该项目采取“先立项、后选人”的程序实施,学校先行申报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评审确定资助项目;学校按照获批项目及申请条件推荐人员,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后录取。所申报项目应以签有尚在有效期内的具体合作协议为基础,体现服务行业、学校发展,围绕学科建设、培养模式创新;要具有创新的特点特征,要有明确的问题导向;鼓励合作单位聚焦相关专业人才领域,建立多对一一对多多对多的优质合作交流平台。主要选派类别为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及博士后;特别领域项目可选派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视情况选派少量访问学者。请各院系按照要求积极申报,对于培养方式或学科专业相似的多个中外合作项目,请整合资源统一申报。

  根据2020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以下简称创新项目)实施办法,下设4个专项:“双一流”建设高校专项、特色学科高校专项、国家重点实验室专项、其他专项。其中,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可新申报项目2项。我校于20199月批次申报的1项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委录取,于201912月发布的补充申报中,我校可再申报1项,具体通知已发布至上外信息平台: http://portal.shisu.edu.cn/node/24936

(五)国际组织人才培养项目

https://www.csc.edu.cn/chuguo/s/1776

该项目又分为国际组织实习项目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两大类。

国际组织实习项目(https://www.csc.edu.cn/chuguo/s/1774可申请人员为本科及以上在校生或学士及以上学位获得者(含在资助期内的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国内在职人员)等,无申报名额限制,选派渠道分为单位或个人自行联系和国家留学基金委与有关国际组织合作项目(https://www.csc.edu.cn/article/1766)。其中单位或个人自行联系国际组织所需相关信息可重点参考外交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官方网站:

·外交部国际和地区组织专栏:

https://www.fmprc.gov.cn/web/gjhdq_676201/gjhdqzz_681964/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际组织人才信息服务大厅:

http://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rdzt/gjzzrcfw/zygjzz/

·教育部高校毕业生到国际组织实习任职信息服务平台:

http://gj.ncss.cn/

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采取“先立项、后选人”的程序实施,学校先行申报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评审确定资助项目;学校按照获批项目及申请条件推荐人员,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后录取。选派类别包括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硕士生。对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可提供学费资助,2020年的申报通知请及时关注国际留学基金委官网通知。

(六)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

https://bg.csc.edu.cn/

  请申请人登录国家留学网自行查阅,通过检索留学国别,下载对应选派简章,对照申报条件,把握申报机会。如无特别说明,无申报名额限制。

(七)国外合作项目

国外合作项目是指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外方机构签署协议并由中外双方联合评审、联合资助的项目,如中美富布赖特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剑桥奖学金、中法蔡元培交流合作项目、中德合作科研项目中法欧洲法项目与欧洲学院合作奖学金等。国外合作项目的拟留学单位已事先确定,只需自行联系外方明确申请合作奖学金即可,无需另申请学费资助。一般需要经过外方校内选拔提名,部分项目需额外参加面试,再向留学基金委申报,留学基金委将单独组织评审。如无特别说明,无申报名额限制。国外合作项目奖学金资助标准更高、内容更丰富,外方还提供其他优惠条件,请各学生积极申报。具体可以关注国家留学基金委实时发布的遴选通(https://www.csc.edu.cn/chuguo/list/24

其中,2020年欧亚非地区94个国外合作项目已经发布(https://www.csc.edu.cn/chuguo/s/1705请申请人及时登录网站点击相应合作奖学金下载简章查看选派要求。

其他地区国外合作项目也将陆续发布,请师生密切关注国家留学网通知,把握申报机会。

(八)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

https://www.csc.edu.cn/chuguo/s/1743

  该项目旨在利用国外优质资源,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国际竞争力和创新能力的优秀艺术人才及学贯中西的文化艺术大师,提高我国艺术教育整体水平及培养质量。选派对象主要为国内艺术团体/机构中的优秀中青年艺术工作者、高校从事艺术教育的教师、国内外艺术类专业优秀在校学生。选派类别包括访问学者、博士后、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生、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生。

(九)高校合作项目(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

https://www.csc.edu.cn/chuguo/s/1727

该项目将由我校人事处另行发布申报通知。


四、申报流程及时间安排

  具体时间节点详见附件1,基本流程如下:

序号

步骤

具体内容

1

申请准备

    申请人请查看选派办法,确定是否有资格申请。

    拟申报项目的在职教师请联系人事处出国派遣科。以下各阶段流程环节要求限于在读本科生、研究生。

  申请人请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通知要求做好申请材料准备。申请人为研究生者还须完整填写《上海外国语大学研究生公派出国留学申请表》(详见附件包2;博导短期出国交流项目申请人还须完整填写《上海外国语大学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校内申请表》(详见附件包3);创新项目申报院系需填写《2020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请书》等(详见附件包4

    申请人在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申报前将申请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所属院系经办人。所有材料请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通知要求的材料顺序做好编目,电子版整合为一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为申请人“姓名拼音+学号+本科生/研究生”),纸质版装订成册。申请人为研究生者同时还需附上《上海外国语大学研究生公派出国留学申请表》Word文档。

    院系以项目为单位汇总申报材料初审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研究生需包括上海外国语大学研究生公派出国留学申请表Word文档、本科生需包括成绩信息)、单位推荐意见、公示扫描件通过OA系统报送予对外合作交流处朱俊璇老师(本科生类)、研究生院培养与国际化办公室姜春花老师(研究生类)备案院系OA报告正文内容请参见附件5。纸质版由院系留档备查,保存期3

2

网上申报

申请人须根据项目简章规定的网上申请时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各项目要求在线提交申请材料。

3

提交申报系统导出的申请表

申请人完成网上申报后,经学校受理机构审核通过后,从国家留学基金委申报系统中及时导出《出国留学申请表》(文件名为申请人“姓名拼音+学号+本科生/研究生”)并打印后签名,将申请表等存档材料上交院系经办人,请院系做好存档。学校将不定期进行检查。

4

评审、录取

  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材料审核、专家评审,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

  录取结果预计于2020年上半年公布,部分政府互换项目可能因外方录取时间较晚而推迟录取。申请人应充分考虑就业、学业等因素,慎重抉择,一旦录取不得放弃。

5

录取人员

派出

     被录取人员须在留学资格有效期内派出。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取消。

     派出前,留学人员须从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下载、阅读、打印《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按要求签订协议书及《签署协议须知》后(无需公证),邮寄或面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办理国家公派留学奖学金专用银行卡;办理护照、签证、《国际旅行健康证书》。

     录取人员需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教育部出国人员上海集训部、广州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预定机票、《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报到证明》等手续(具体请查阅《出国留学人员须知》)。

     录取人员派出前,其所属院系经办人必须通过OA系统,在“出国(境)申请(学生)”流程按要求报送相关信息,包括本科生、研究生。

     院系应在派出前对获录取人员进行思想道德、心理健康和学术诚信等方面的行前教育和培训,加强道德与诚信等方面的教育,并指导、协助其办理出国手续。

     如果录取人员为在读研究生,必须在签证办妥后且派出前及时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办理保留学籍手续。

6

派出人员

国外报到

    派出人员自抵达留学所在国后10日内凭《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向中国驻留学所在国使(领)馆办理报到手续,具体按照驻留学所在国使(领)馆要求办理。

  派出人员在国外留学期间,应遵守所在国法律法规、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及《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约定,自觉接受国内推选单位和驻外使(领)馆的指导和管理,定期向推选单位和驻外使(领)馆提交研修报告。

7

留学结束

回国报到

   派出人员学成后应按期回国履行回国服务义务,回国之日起3个月内须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登记回国信息。本科插班生无需履行回国服务义务。

   派出人员务必及时到所属院系办理销假、复学手续。

   如果派出人员为本科生,还须完成如下工作:

在归国一个月内向派出院系提交留学心得和照片电子版,以供评估交流效益。

留学心得需有正式标题,避免单一的“XXXX留学心得”式样;内容侧重在外交流学习的经历和体会、国内外学习生活的比较分析等,特别注重海外留学前后的变化、留学给学生本人带来的观念、行为上的改变以及对国内外人才培养的比较和思考等。心得样例可参考学校外事处网站:http://www.oice.shisu.edu.cn/5d/df/c3331a89567/page.htm。照片需提供5张以上能够体现申请人留学期间学习、生活等情况的原图,并做好备注说明照片背景(照片请勿插入心得word文档,以免压缩像素)。

   如果派出人员为研究生,还必须完成如下任务:

做好后续学习安排,并将一应总结材料(含电子版及纸质版)向导师汇报后提交至所属院系经办人,并根据学校和院系要求积极主动做好经验交流工作。

总结材料至少应包括:《上海外国语大学研究生国(境)外留学评估表》、《上海外国语大学研究生国(境)外留学总结报告书》、方便公开展示的反映留学生活的高清电子照片若干(3-10张)。其中总结报告书的撰写,目的是总结经验,并供他人学习借鉴,内容包括申报项目的经验分享、注意事项的提炼,在外研究学习的经历和体会、取得的研究成果,以及留学单位本学科专业研究生培养可资借鉴的有效举措,国内外学习工作生活的比较分析等。并附留学大学本学科研究生培养方案、管理规章等。总结报告书部分内容将在“上外研究生教育”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予以发布。

经验交流至少应做到:由导师或研究生本人组织做一次公开学术报告,介绍留学情况及研究进展,出具学术报告会情况说明,附报告会照片。

     院系应做好派出学生总结材料的整理,总结材料除由院系自行留档备案外,还需同时通过学校OA系统分别报送予对外合作交流处朱俊璇老师(本科生类)、研究生院培养与国际化办公室姜春花老师(研究生类)备案;做好学成归来学生的后续发展指导,并组织开展出国留学经验交流。


五、特别说明

  各项目中凡有我校在职教师可申请类别,请另行参见人事处发布的2020年国家公派教师出国留学通知。本科生可申请类别,请关注对外合作交流处发布的各类选派通知。


六、联系方式

(一)在读研究生

1.研究生申请人相关咨询请联系所属院系负责研究生国际交流工作的外事秘书老师,联系方式请见研究生院官网:http://graduate.shisu.edu.cn

办事指南/办事流程/【通讯录】院系研究生国际交流分管领导及外事秘书通讯录。

2.各院系研究生外事秘书老师相关问题请联系研究生院培养与国际化办公室,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研究生院培养与国际化办公室黄婷、姜春花

联系电话:35372813 工作邮箱:yanbupeiyangban@126.com

联系地址:虹口校区1号楼411

(二)在读本科生

1.本科生申请人相关咨询请联系所属院系负责本科生国际交流工作的外事秘书老师。

2.各院系本科生外事秘书老师相关问题请联系对外合作交流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对外合作交流处麻桑、朱俊璇

联系电话:35372867 工作邮箱:waiban@shisu.edu.cn

联系地址:虹口校区行政楼202

(三)在职教师

联系人:人事处出国派遣科黄杨英、张欣

联系电话:35372339 工作邮箱:cgpq@shisu.edu.cn

联系地址:虹口校区行政楼404

请有申报意向的在职教师(博导短期交流项目除外)及时与出国派遣科联系,以便具体沟通申报事宜。

 

 

附件:

1.2020年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出国留学主要项目分类及申报流程

2.上海外国语大学研究生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相关材料

3.上海外国语大学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相关材料

4.国家留学基金委“2020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报书

5.上海外国语大学公派出国留学院系OA报告参考模板

上海外国语大学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zip

 

对外合作交流处、研究生院、人事处

2020110

虹口校区

中国上海市大连西路550号(200083)

松江校区

中国上海市文翔路1550号(20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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