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度“导师学术引领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11浏览次数:616

各学院(系、部、所)及研究生:

为提高我校研究生科学研究和学术创新能力,切实加强导师对研究生的学术指导,加大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力度,学校设立“导师学术引领计划项目”,对以研究生导师组织指导、研究生为研究主体的研究课题进行资助。

本项目推荐申报工作实行以师生自愿申报、院系初审推荐、校级专家组评审的方式开展。请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组织本单位研究生导师及研究生积极申报。根据《上海外国语大学“导师学术引领计划项目”实施办法》(上外办〔201638号文,上外科〔20187号第一次修改)(附件1),现就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本项目强调研究生导师的学术指导过程及研究生的研究主体作用。项目负责人为研究生导师,组织与实施需要研究团队和指导教师间的积极沟通交流。致力于参加项目的研究生需积极主动联系导师,由导师负责指导组建相关课题研究团队申报项目。参加项目的研究生,须在毕业前完成在项目中承担的课题任务。特别提醒:

1.关于项目成员构成:项目成员不得少于3人且一般不超过5人(不含项目负责人及副导师),同时,应注重硕士、博士研究生的比例,硕士研究生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2.项目成员一次只能参加一个导师学术引领计划项目的申报。

3.已获“导师学术引领计划项目”资助尚未结项者不得申报、本校教师在职攻读研究生学位者不得申报。

(二)项目负责人需指导研究团队填写《上海外国语大学导师学术引领计划项目申报表》(附件2)。

凡团队成员在申报表中所列国际交流经历、主要学术成果、承担或参与科研项目等,均需根据《研究生科研成果登记指南与国际交流登记指南》(请详见研究生管理系统右侧“指南信息”)上传至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中的“国际学术交流”、“科研成果”对应栏目,并由所属学院(系、部、所)审核通过后方获得认可。

(三)项目负责人需将申报表提交至所属学院(系、部、所)审核并签署单位推荐意见,纸质版和电子版申报材料由所属学院(系、部、所)统一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与国际化办公室。

二、相关流程

(一)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201914日(周五)16:00,凡有申请意向且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导师及研究生,请务必根据项目实施办法要求完成研究团队组建、申报材料准备工作,并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包括申报表Word文档、科研成果及国际交流经历excel)提交至所属学院(系、部、所)相关负责人。

(二)各院系提交申请材料

2019111(周五)16:00,各学院(系、部、所)完成对申报材料的初审工作,统一将本单位《上海外国语大学导师学术引领计划项目申报表》(附件2)纸质版材料集中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与国际化办公室,并将电子文档通过学校OA系统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与国际化办公室米健老师,报送文件请署清主题“院系名称+2018导师学术引领计划项目申报材料”。

(三)学校组织答辩评审

本学期末或下学期初,研究生院会同科研处组织校内外专家完成项目答辩评审、校园网公示。具体安排请关注研究生院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和学校信息平台发布的评审通知。

(四)项目启动及后续实施

1.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初,发布立项通知,项目正式启动实施。

2.向学校申请发放所有立项项目启动经费。

3.根据项目实施办法做好项目具体实施工作,预计于2020年春季学期进行项目实施情况中期审核,2021年春季学期进行项目结项评审。

4.立项项目成员,凡符合《上海外国语大学学生海外交流基金管理条例》要求的国际学术交流项目申请,学校研究生国际化教育基金将予以政策倾斜。

三、联系方式

1.导师与研究生同学申报时如有任何疑问,请直接与所属学院(系、部、所)相关负责人联系。院系联系方式可详见研究生管理系统“指南信息”栏目中的《研究生教育分管领导及教学秘书通讯录》。

2.学院(系、部、所)如有疑问,请与研究生院培养与国际化办公室联系。

联 系 人:米健、盛攀峰

联系电话:35372813(虹口校区)

联系地址:虹口校区1号楼411


 

附件:

1.上海外国语大学“导师学术引领计划项目”实施办法(上外办〔201638号文,上外科〔20187号第一次修改)

2.上海外国语大学导师学术引领计划项目申报表

附件下载地址:http://portal.shisu.edu.cn/node/22757

 

研究生院 科研处

2018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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