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研究生在学期间国际交流、科研成果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12浏览次数:369

各学院(系、部、所):

根据学校2018年度工作统一安排,现启动201791日—2018831日期间在读博士、硕士研究生各类国际交流及科研成果材料统计工作,其中科研成果材料将作为2018年发表核心期刊论文奖励及第一届导师学术引领计划项目结项成果奖励的依据,现就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的

研究生通过学校研究生管理系统上传各类国际交流、科研成果材料,建立个人学习成果数字档案,便于在个人就业、学习深造、评奖评优及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导师学术引领计划项目等活动时,随时查阅、获取历史资料。

各院系通过收集研究生学习成果信息,建立研究生培养信息档案,为进一步分析、评估本单位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各类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及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实施,提供第一手数据支撑,从而有效推动本单位研究生教育工作。

学校通过统计研究生学习成果信息,作为学位点专项评估、合格评估和学科评估以及学位点申报的重要依据,同时以研究生教育质量年度报告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发布,承担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信息公开的社会责任,主动接受社会评议和监督,完善质量管理常态化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统计对象

所有201791—2018831日期间在读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含留学生),包括2018年春季已经毕业的博士、硕士研究生。

三、统计范围

凡迄今尚未在学校研究生管理系统中提交的,研究生已经经历的国际交流、已经公开发表的科研成果、已经参与的科研课题等,均属于本次提交范围。

四、提交方式

研究生通过登录学校研究生管理系统,选择培养管理模块,分别在相应的“科研成果”和“国际学术交流”界面,按照研究生管理系统右侧指南信息中的《研究生科研成果登记指南与国际交流登记指南》填写要求,进行网上填写。此项工作今后在完成相应内容后,需第一时间进行登记,便于个人学习成果信息的收集汇总,也便于为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等各级各类评奖评优提供有效数据支撑。

五、截止时间

2018年春季研究生网上提交截止时间为2018418418日(周三)17:00前。

六、有关要求

请各院系高度重视研究生学习成果统计工作,指派专人负责指导和督促落实。请研究生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上传相关信息时务必及时据实填写,请各单位务必对研究生上传信息进行及时审核。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米健、黄婷

联系电话:35372813

联系地址:虹口校区1号楼420

 

研究生院

2018412


虹口校区

中国上海市大连西路550号(200083)

松江校区

中国上海市文翔路1550号(20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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