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部、所):
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公派出国留学资助选拔及申请受理工作现已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院系予以高度重视,将有关信息告知本部门师生,并按各项目的申请程序和时间节点做好项目申报和候选人推荐工作。
一、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www.csc.edu.cn)相关内容链接
2019年申报指南
2019年选拔简章
http://www.csc.edu.cn/article/1474
2019年留学项目专栏
http://www.csc.edu.cn/chuguo/list/26
有关选派办法、申请材料及常见问题解答等相关信息通过对应项目介绍即可查阅。
二、主要项目情况及校内受理部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受理部门 |
1 | 研究生院 | |
2 | 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 | 研究生院 |
3 | 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 | 人事处(在职教师) 对外合作交流处(在读本科生) 研究生院(在读研究生、导师指导研究生共同参与的“项目组”) |
4 | 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 | 研究生院 |
5 | 国际组织人才培养项目 | 研究生院 |
6 | 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 | 对外合作交流处(本科生类留学身份) 研究生院(研究生类留学身份) |
7 | 国外合作项目 | 对外合作交流处(本科生类留学身份) 研究生院(研究生类留学身份) |
8 | 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 | 对外合作交流处 |
9 | 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 | 对外合作交流处 |
10 | 高校合作项目(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 | 人事处 |
三、主要项目简介
(http://www.csc.edu.cn/chuguo/s/1490)
该项目分为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两类项目。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面向国内外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公开选拔,无申报名额限制,希望各院系鼓励支持研究生及有攻读博士学位计划的青年教师积极申报。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面向全国各博士学位授予单位选拔,由国家留学基金委以下达指导性计划的方式确定各单位选派计划,有申报名额限制,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及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联合培养计划。请申请人务必认真仔细阅读选派办法,以免耽误申请计划。
(二)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
(http://www.csc.edu.cn/chuguo/s/1490)
该项目选派类别为高级研究学者。交流访问及资助期限为一个月,申请条件应为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派出学生的国内博士生导师,无申报名额限制。重点支持与留学院校国外导师有实质性合作、有较强国际交流能力的博士生导师。申请时年龄不超过60岁(1958年3月10日以后出生)。应已获国外大学或机构正式邀请信,邀请方须为派出学生的外方指导教师或外方指导教师所在院校/科研机构。
(三)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
(http://www.csc.edu.cn/chuguo/s/1495)
该项目主要为对接国家战略,加快培养和储备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竞争的应用型、复合型非通用语种和国际区域问题研究人才。选派类别有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和本科插班生。凡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者,应提交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联合培养计划;凡申请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者,应提交中外双方联合制定的学习计划。如申请人为在读研究生,获得攻读硕士学位项目录取通知书,在项目申报时选派身份请务必选择“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
该项目选派对象分为“国际区域问题研究人才”和“外语类人才”两类。其中“国际区域问题研究人才”,无申报名额限制,也无在读/已读专业背景限制,只需留学专业/研究课题属于区域与国别问题研究范畴。“外语类人才”主要支持除英语、法语、德语、俄语、日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以外的非通用语种人才培养,按国家留学基金委下发的指导性选派计划选派。
2019年“国际区域问题研究申请人才”增加了选派形式,相关内容表述为“选派从事国别与区域研究的科研团队以‘项目组’形式派出:‘项目组’应由相同或相似专业的成员组成,并且留学目标或研究课题一致。项目组成员为2—5人,由项目组组长及成员组成。”以“项目组”形式申请国别与区域研究的人员,组长应具有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项目组”成员可申请的留学身份包括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所有成员均应符合相应身份类别人选条件及要求。申请时须提交国别与区域研究人才“项目组”申请表。
(四)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
该项目采取“先立项、后选人”的程序实施,各单位先行申报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评审确定资助项目;单位按照获批项目及申请条件推荐人员,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后录取。
根据最新发布的补充实施办法,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将扩大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以下简称创新项目)的资助规模并对相关申报工作做出相应调整,并设立“双一流”高校建设、特色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中美大学医学领域合作计划4个专项。其中,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可围绕本单位“一流”学科进行申报,可新申报项目2项;设有国家重点实验室的高校可通过国家重点实验室专项额外申报1项(如设有多个国家重点实验室,择优申报)。
(五)国际组织人才培养项目
(http://www.csc.edu.cn/chuguo/s/1497)
该项目又分为国际组织实习项目和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两大类。
国际组织实习项目选派类别包括实习生、访问专家等,无申报名额限制,选派渠道分为单位或个人自行联系和国家留学基金委与有关国际组织合作项目(http://www.csc.edu.cn/chuguo/s/1535)。其中单位或个人自行联系国际组织所需相关信息可重点参考外交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官方网站:
外交部国际和地区组织专栏: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际组织人才信息服务大厅:
(http://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rdzt/gjzzrcfw/zygjzz/)
教育部高校毕业生到国际组织实习任职信息服务平台:
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采取“先立项、后选人”的程序实施,各单位先行申报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评审确定资助项目;单位按照获批项目及申请条件推荐人员,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后录取。选派类别包括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硕士生。对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可提供学费资助。
(六)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
请申请人登录国家留学网自行查阅,通过检索留学国别,下载对应选派简章,对照申报条件,把握申报机会。如无特别说明,无申报名额限制。该项目主要奖学金项目详见附件1。
(七)国外合作项目
国外合作项目是指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外方机构签署协议并由中外双方联合评审、联合资助的项目,如中美富布赖特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剑桥奖学金、中法蔡元培交流合作项目、中德合作科研项目、中法欧洲法项目、与欧洲学院合作奖学金等。如无特别说明,无申报名额限制。具体可以关注国家留学基金委实时发布的遴选通知(https://www.csc.edu.cn/chuguo/list/24)。
其中,美大地区国外合作项目已经发布(http://www.csc.edu.cn/chuguo/s/1502);欧亚非地区国外合作项目已经发布(http://www.csc.edu.cn/chuguo/s/1503);其他地区国外合作项目也陆续发布,请师生密切关注国家留学网通知,把握申报机会。
(八)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
(http://www.csc.edu.cn/chuguo/s/1491)
该项目面向全国具有本科招生资格的高校实施。留学人员主要通过学校与国外知名大学、机构的合作渠道进行选派。选派类别为本科插班生,留学期限为3-12个月,交流形式主要为赴国外进行课程学习、毕业设计或赴国际组织/企业/实验室实习。
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采取“先认定项目、再确定人选”的程序实施。2019年项目申报结果预计于3月底公布。待确定派出项目后,由相关院系负责根据各项目协议对外联系,按照选派办法要求和批准的选派规模选拔候选人,并指导候选人准备网上申请所需材料。
(九)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
(http://www.csc.edu.cn/article/1494)
该项目旨在利用国外优质资源,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国际竞争力和创新能力的优秀艺术人才及学贯中西的文化艺术大师,提高我国艺术教育整体水平及培养质量。选派对象主要为国内艺术团体/机构中的优秀中青年艺术工作者、高校从事艺术教育的教师、国内外艺术类专业优秀在校学生。选派类别包括访问学者、博士后、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生、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生和本科插班生。
(十)高校合作项目(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
(http://www.csc.edu.cn/chuguo/s/1492)
该项目将由我校人事处另行发布申报通知。
四、申报流程及时间安排
具体时间节点详见附件1,基本流程如下:
序号 | 步骤 | 具体内容 |
1 | 申请准备 | ①申请人请查看选派办法,确定是否有资格申请。 ②拟申报项目的在职教师请联系人事处出国派遣科。以下各阶段流程环节要求限于在读本科生、研究生。 ③申请人请根据国家留基委通知要求做好申请材料准备。申请人为研究生者还须完整填写《上海外国语大学研究生公派出国留学申请表》(详见附件包2);博导短期出国交流项目申请人还须完整填写《上海外国语大学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校内申请表》(详见附件包3);创新项目申报院系需填写《2019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请书》等(详见附件包4) ④申请人在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申报前将申请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所属院系经办人。所有材料请按照国家留基委通知要求的材料顺序做好编目,电子版整合为一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为申请人“姓名拼音+学号+本科生/研究生”),纸质版装订成册。申请人为研究生者同时还需附上《上海外国语大学研究生公派出国留学申请表》Word文档。 ⑤院系汇总申报材料初审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研究生需包括《上海外国语大学研究生公派出国留学申请表》Word文档)通过OA系统报送予对外合作交流处麻桑老师(本科生类)、研究生院培养与国际化办公室黄婷老师(研究生类)备案。院系OA报告正文内容请参见附件5。纸质版由院系留档备查,保存期3年。 |
2 | 网上申报 | 申请人须根据项目简章规定的网上申请时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各项目要求在线提交申请材料。 |
3 | 提交申报系统导出的申请表 | ①申请人完成网上申报后,经学校受理机构审核通过后,从国家留学基金委申报系统中及时导出《出国留学申请表》(文件名为申请人“姓名拼音+学号+本科生/研究生”),发送至所属院系经办人。 ②院系接续第一次OA报告,将《出国留学申请表》以附件形式上传,分别报送予对外合作交流处麻桑老师(本科生类)、研究生院培养与国际化办公室黄婷老师(研究生类)备案。 |
4 | 评审、录取 | ①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材料审核、专家评审,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 ②录取结果预计于2019年上半年公布(优秀本科生第二批预计于2019年11月公布)。申请人应充分考虑未就业、学业等因素,慎重抉择,一旦录取不得放弃。 |
5 | 录取人员 派出 | ①录取人员派出前须持《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赴公证机构办理签约公证手续,办理护照、签证、《国际旅行健康证书》。 ②录取人员需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教育部出国人员上海集训部、广州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预订机票、预领奖学金等手续(具体请登录国家留学网,查阅《出国留学人员须知》)。 ③院系应在派出前对获录取人员进行思想道德、心理健康和学术诚信等方面的行前教育和培训,加强道德与诚信等方面的教育,并指导、协助其办理出国手续。 ④录取人员派出前,其所属院系经办人必须通过OA系统,在“出国(境)申请(学生)”流程按要求报送相关信息,包括本科生、研究生。院系还应组织行前集训并指导录取人员办理出国手续。 ⑤如果录取人员为在读研究生,必须在签证办妥后且派出前及时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办理保留学籍手续。 |
6 | 派出人员 国外报到 | 派出人员自抵达留学所在国后十日内凭《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报到证明》向中国驻留学所在国使(领)馆办理报到手续后方可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 |
7 | 留学结束 回国报到 | ①派出人员务必及时到所属院系办理销假、复学手续。 ②如果派出人员为本科生,还须完成如下工作: 在归国一个月内以院系或项目为单位提交留学心得和照片电子版至 waiban@shisu.edu.cn,以供评估项目效益并汇编存档。 留学心得需有正式标题,避免单一的“XXXX留学心得”式样;内容侧重在外交流学习的经历和体会、国内外学习生活的比较分析等,特别注重海外留学前后的变化、留学给学生本人带来的观念、行为上的改变以及对国内外人才培养的比较和思考等。心得样例可参考学校外事处网站:http://www.oice.shisu.edu.cn/5d/df/c3331a89567/page.htm。照片需提供5张以上能够体现申请人留学期间学习、生活等情况的原图,并做好备注说明照片背景(照片请勿插入心得word文档,以免压缩像素)。 ③如果派出人员为研究生,还必须完成如下任务: 做好后续学习安排,并将一应总结材料(含电子版及纸质版)向导师汇报后提交至所属院系经办人,并根据学校和院系要求积极主动做好经验交流工作。 总结材料至少应包括:《上海外国语大学博士研究生国(境)外留学评估表》、《上海外国语大学博士研究生国(境)外留学总结报告书》、方便公开展示的反映留学生活的高清电子照片若干(3-10张)。其中总结报告书的撰写,目的是总结经验,并供他人学习借鉴,内容包括申报项目的经验分享、注意事项的提炼,在外研究学习的经历和体会、取得的研究成果,以及留学单位本学科专业研究生培养可资借鉴的有效举措,国内外学习工作生活的比较分析等。并附留学大学本学科研究生培养方案、管理规章等。总结报告书部分内容将在“上外研究生教育”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予以发布。 经验交流至少应做到:由导师或研究生本人组织做一次公开学术报告,介绍留学情况及研究进展,出具学术报告会情况说明,附报告会照片。 ④院系应做好派出学生总结材料的整理,总结材料除由院系自行留档备案外,还需同时通过学校OA系统分别报送予对外合作交流处麻桑老师(本科生类)、研究生院培养与国际化办公室黄婷老师(研究生类)备案;做好学成归来学生的后续发展指导,并组织开展出国留学经验交流。 |
五、特别说明
各项目中凡有我校在职教师可申请类别,请另行参见人事处发布的2019年国家公派教师出国留学通知。
六、联系方式
(一)在读研究生
1.研究生申请人相关咨询请联系所属院系负责研究生国际交流工作的外事秘书老师,联系方式请见研究生管理系统右侧“信息指南”栏目的“上海外国语大学院系研究生国际交流分管领导及经办人通讯录”。
2.各院系研究生外事秘书老师相关问题请联系研究生院培养与国际化办公室,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研究生院培养与国际化办公室黄婷姜春花
联系电话:35372813工作邮箱:yanbupeiyangban@126.com
联系地址:虹口校区1号楼411室
(二)在读本科生
1.本科生申请人相关咨询请联系所属院系负责本科生国际交流工作的外事秘书老师。
2.各院系本科生外事秘书老师相关问题请联系对外合作交流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对外合作交流处麻桑、朱俊璇、徐建波
联系电话:35372867 工作邮箱:waiban@shisu.edu.cn
联系地址:虹口校区行政楼202室
(三)在职教师
联系人:人事处出国派遣科成晓璇陈葳
联系电话:3537289335372802 工作邮箱:cgpq@shisu.edu.cn
联系地址:虹口校区行政楼401室
请有申报意向的在职教师(博导短期交流项目除外)及时与出国派遣科联系,以便具体沟通申报事宜。
附件:
1.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出国留学主要项目分类及申报流程
2.上海外国语大学研究生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相关材料
3.上海外国语大学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相关材料
4.国家留学基金委“2019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报书
5.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委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操作指南
6.上海外国语大学公派出国留学院系OA报告参考模板
相关附件请登录上外信息平台下载:http://portal.shisu.edu.cn/node/22997
对外合作交流处、研究生院、人事处
2019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