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答辩硕士生学位论文“校际盲审”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25浏览次数:2791

201612月已通过学位论文初稿审核并将参加20175月答辩的硕士生: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水平,便于大家在答辩前充分修改论文,根据学校决议,现将学位论文“校际双盲”评审事宜通知如下。

一、“校际盲审”参加名单

  硕士生(学历教育硕士生、同等学力硕士生)实行抽检,详细名单请见附件1

二、“校际盲审”参加流程

1.提交申请

1)学历教育硕士生

请于325日—329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操作说明请见附件2),上传需要盲审的学位论文(论文封面见附件5,最后上传时请转换成PDF格式),填写学位论文校际盲审简况表,并提交导师审核。申请提交后,请立即告知导师,以便导师和专业点及时审核。请务必在上述时间段内提交申请,32917:00系统将关闭学生提交申请版块。

2)同等学力硕士生

请于325日—32917:00填写学位论文校际盲审简况表(请下载附件3,填写完毕后以“个人专业+学号”命名,转换成PDF版本),连同需要盲审的学位论文(论文封面见附件5,以“个人专业+学号”命名转换成PDF格式)以两个附件形式发送至sisuxwb@126.com,邮件名称为“专业+学号”。

同时,请同等学历硕士生在上述规定时间内下载并填写校际盲审申请表(请见附件4)并提交导师和所在院系审核。校际盲审申请表必须经导师签字认可和所在院系加盖公章认可后,方为有效。校际盲审申请表一份请于2017329日(星期三):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交至虹口校区1号楼411室。

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的同学,将视为放弃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

三、注意事项

1.请各位研究生认真修改论文,在提交材料之前与导师、专业点及时联系,填写审核意见。

2.PDF版论文中不得含有导师姓名、作者姓名、简历、致谢页等个人信息。论文封面模板见附件5

3.请各位研究生按上述要求认真准备各项材料,如有遗漏,将无法受理;请研究生、导师、专业点负责人根据学位论文情况如实填写各项内容。

4.未按要求参加“校际盲审”者,将无法参加后续的上海市学位论文盲审抽检、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


附件1:硕士学位“校际盲审”名单.xlsx

附件2:硕士论文校际盲审操作指南.docx

附件3:学位论文校际盲审简况表.docx

附件4:学位论文校际盲审申请表.doc

附件5:硕士学位论文封面.docx



研究生部学位办

2017325

  

虹口校区

中国上海市大连西路550号(200083)

松江校区

中国上海市文翔路1550号(20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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