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上海市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29浏览次数:649


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和教育部《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等要求,根据《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通知,学校决定组织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包含教学名师、教学示范团队)和教学研究示范中心申报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及额度

根据上海市通知,我校本次可申报的项目包括:

1.普通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项目

我校可推荐普通本科课程不超过8门、研究生课程不超过4门,普通高等教育教学研究中心不超过1个。

2.继续教育项目

我校可推荐继续课程不超过2门,包括函授、业余、成人脱产班、网络教育、开放教育、自学考试及各类非学历教育课程。教学研究中心不超过1个。

二、申报条件

(一)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和教学团队

1.课程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或专业考试计划,实施学分管理,并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

2.课程结合所在学科专业、所属课程类型的育人要求和特点,深入挖掘蕴含的思政教育资源,优化课程思政内容供给,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以政治认同、家国情怀、文化素养、宪法法治意识、道德修养为重点,将做人做事的基本道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使命与担当以及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观点方法贯穿到课程教育教学中。

3.课程注重体现学校办学定位和专业特色,注重价值塑造、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相统一。课程思政融入课堂教学、教学研讨、实验实训、作业论文各环节,达到润物无声的育人效果。

4.课程注重课程思政建设模式创新,教学内容体现思想性、前沿性与时代性,教学方法体现先进性、互动性与针对性,形成可供同类课程借鉴共享的经验、成果和模式。

5.课程可由一名教师讲授,也可由教学团队共同讲授。教学名师、教学团队与示范课程一并申报,教学名师、示范团队限选报一项。

6.课程授课教师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课程负责人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突出的专业成就,能够准确把握本课程开展课程思政建设的方向和重点,并融入课程教学全过程。课程教学团队人员结构合理,任务分工明确,集体教研制度完善且有效实施,经常性开展课程思政建设教学研究和交流,课程思政建设整体水平高。

7.课程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组织学生积极开展社会实践,促进学生自我教育,使课堂教学与社会实践相互支撑,不断拓展课程思政建设方法和途径。

8.课程考核方式和评价办法完善,育人效果显著,学生评教结果优秀,校内外同行专家评价良好,形成较高水平的课程思政展示成果,具有良好的示范辐射作用。

9.普通本科课程要坚持以本为本,聚焦专业特点和育人要求,适应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培养需要,推动专业教育与思政教育紧密融合;研究生课程要以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为核心,突出科研育人;继续教育课程要充分考虑成人在职学习的特点,注重发挥信息技术优势,面向终身学习,培养学习者立足岗位的创新意识与责任担当。

10.入选教育部示范课程的自然认定为市级示范课程,课程负责人自然认定为市级教学名师,所属课程团队认定为课程示范团队。入选市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的,根据申报评选情况遴选部分课程负责人为市级课程思政教学名师或示范团队。

(二)教学研究示范中心

1.中心具有明确发展定位,围绕自然科学类课程、人文社科类课程、实践类课程、公共基础类课程教学实践和理论研究,以及课程思政制度建设、队伍建设、资源建设等某一方面集中力量攻关,育人理念先进,工作规划清晰,任务职责明确,运行机制完备,建设特色鲜明。

2.中心负责人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对如何结合本校办学定位和专业特色开展课程思政建设有深刻理解,具有丰富的课程思政建设实践经验和理论研究成果。中心人员配备科学合理,具有相应的课程思政建设实践经验和理论研究基础。

3.中心积极探索创新课程思政建设方法路径,形成具有推广价值的经验做法和高质量的研究成果,具备承担课程思政教学指南等任务的能力,能够有效指导并有力推进学校、院系、教师等不同层面的课程思政建设,并在校内外形成示范辐射效应。

4.中心支持指导不同学科专业、不同类型课程,立足专业特色和课程育人特点开展课程思政建设,建成一批课程思政优质资源,建有宣传展示数字化平台,并开展推广共享。

5.中心开展经常性的课程思政建设教师交流、观摩和培训活动,汇聚专业课和思政课教师合力,积极推动教师课程思政建设能力整体提高。

6.中心探索建立课程思政建设质量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推动学校将课程思政建设成效纳入院系、教师的绩效考核内容,不断提高教师开展课程思政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

7.中心在政策、经费和条件等方面保障有力,具有开展课程思政教学设计、分享、展示、培训、研讨等活动的良好基础和支撑能力。

三、报送要求

请各相关单位认真阅读附件1上海市通知要求,认真总结和梳理本单位近年来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的相关成果,积极整合优质资源,认真组织遴选推荐,经单位审核同意后向学校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

1.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2

2.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和团队申报书(附件3

3.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申报书(附件4

以上材料需于1130日下班前提交。研究生项目交至研究生院,本科生项目交至教务处,继续教育项目由继续教育学院汇总后交至教务处。

学校将择优向上海市推荐。


教务处联系人:刘思诗、孔祥博

联系地址:松江校区8教楼321室、虹口校区行政楼207

联系电话:6770102835372428

电子邮箱:jiaoxueke@shisu.edu.cn


研究生院联系人:米建

联系地址:虹口校区1号楼411

联系电话: 35372813

电子邮箱:yanbupeiyangban@126.com


附件:http://portal.shisu.edu.cn/node/28026 

附件1-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

附件2-申报信息汇总表

附件3-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和团队申报书

附件4-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申报书



教务处、研究生院

20211123









虹口校区

中国上海市大连西路550号(200083)

松江校区

中国上海市文翔路1550号(20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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