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2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03浏览次数:2404

各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2022年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选派办法要求(https://www.csc.edu.cn/chuguo/s/2141)。现将有关校内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简介

 “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是国家留学基金委各项目中,与我校发展定位非常契合、录取率较高的重要项目。该项目有“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非通用语种人才支持计划”、“非通用语种师资提升计划”等三个子项目,可见下图:


其中,“国别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有两种选派方式:

(一)个人渠道

申请人通过我校校际合作项目或通过个人联系、导师学术关系等联系国外留学单位获得邀请信,再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申请奖学金。各院系统一组织被推荐人选于2022320-30日进行网上报名。学生个人渠道申请校内工作安排请关注后续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师个人渠道申请将于2022年初在校园信息平台另行发布通知。

(二)项目制渠道

该子项亦可采取项目制渠道申报,学校先行申报项目,由国家留学基金委评审确定资助项目,学校按照获批项目及人选名额推荐人选,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录取。以下重点说明。

三、项目制渠道申报说明

(一)项目制渠道申报要求

各院系结合本单位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培养需求,依托与国外院校开展的人才培养合作渠道申请项目,项目申报人数不应少于2人,同一项目可包含多个留学身份,留学人员可派往不同国别或单位(如确需要同一留学人员选派不同国家,可在申请书中写明缘由,经国家留学基金委专家评审后确定)。院系可根据情况,整合其他院系的资源设计项目统一申报。

选派类别包括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及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等身份。

获批项目执行期为三年。对执行未满三年项目,各单位须逐一进行年度总结并于每年底前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留学基金委复核后确定下一年度是否继续资助。

项目制申报必须基于国内外单位(院校)间已正式签署实质性合作协议。协议中应体现具体合作内容、培养模式和人数等,明确双方合作领域或专业、选派的留学身份、培养方案或学制、双方权责等信息,且有效期一般应覆盖项目获批后的三年执行期。不接受过期协议、框架性协议、合作办学协议、教授之间的课题组合作协议。

项目获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后,各院系按要求选拔推荐人选,与个人渠道申请人一并于20223月进行报名,学校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录取后,于20227月起派出。因此在项目设计时,各院系要提前与国外合作单位进行协调沟通,确保相关获得邀请函、选拔录取及派出时间符合国家留学基金委申报和派出时间要求。

(二)校内申报及遴选工作安排

日期

活动

2021121日(周三)17:00

请各院系通过OA系统校内行政请示将下列材料分别报送至研究生院(项目涉及研究生)、对外合作交流处(项目涉及本科生)、人事处(项目涉及在职人员),联合实施的项目,由牵头院系报送:

1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

2)与国外单位签署的实质性合作协议中文及外文扫描件(PDF格式)

3申报项目列表

20211215日前

学校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符合申报要求的推荐项目,完成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报送的申报材料、推荐公函。

20222月底前

国家留学基金委完成评审并公布获批资助项目。

20223

获批项目的院系组织人员进行报名,校内申报及遴选工作安排与个人渠道相同。

其他具体要求、材料说明及下载详见国家留学网“2022年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2141)。

三、已获批项目的年度总结

2021年获批的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欧洲/北美国别区域研究人才项目》需进行年度总结,并于2021121日(周三)17:00前将年度总结材料通过OA系统校内行政请报送至研究生院。年度总结应包括人员录取后派出情况(如未执行或执行中遇到较大问题,需说明主要情况及原因)、派出人员在外学习情况、取得的初步或阶段性成果、典型事例、项目执行中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下一年计划等。年度总结经国家留学基金委复核后确定下一年度是否继续资助。

四、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在校研究生)

联 系 人:姜春花、黄婷

联系电话:3537281367701020

工作邮箱:yanbupeiyangban@126.com

联系地址:虹口1号楼411室;松江国际教育中心304

对外合作交流处(在校本科生)

联 系 人:朱俊璇

联系电话:67701030

工作邮箱:waiban@shisu.edu.cn

联系地址:松江国际教育中心307

人事处(教职工)

联 系 人:黄杨英、张欣

联系电话:67701540

工作邮箱:cgpq@shisu.edu.cn

联系地址:松江四教楼104

 

研究生院、对外合作交流处、人事处

2021113


虹口校区

中国上海市大连西路550号(200083)

松江校区

中国上海市文翔路1550号(20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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