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国语大学关于2021年上海高校国际学生英语授课示范性课程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20浏览次数:624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1年上海高校国际学生英语授课示范性课程评选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外[2021]48号)(附件1)要求,学校现启动我校国际学生英语授课示范性课程校内申报与评选工作。同时,根据市教委关于从上海市高校遴选示范性课程评审专家的工作要求,学校一并启动专家遴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际学生英语授课示范性课程申报

(一)申报条件

1.参评课程应是我校主要面向国际学生或同时面向我国学生开设的全英语授课课程且前期有一定建设基础和专业建设规划,尚未获得过本课程证书。原则要求是基础课、专业基础课、量大面广的专业课或中国文化类课程。已获该称号的课程不再重复参评,原证书有效期不受限,继续有效。

2.参评课程应有我校一流专业、重点专业或重点培育建设的全英语授课专业作为支撑,在我校连续开设3年以上,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改革和教学质量控制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教学经验,取得了良好的教学效果和突出成绩。

3.参评课程应有高水平的课程负责人和优秀的教学团队,其中课程负责人为我校在职教师,教学团队授课应受到学生高度肯定,形成鲜明的课程特色,在本市高校来华教育课程建设中具有典型和示范意义。

4.课程视频应提供该课程有效课程网站或网上课堂链接,单个授课视频时长不超过10分钟为宜,知识点总数不少于10个。视频要充分反映教师风范、该教学单元的实际教学方式和教学成果,且必须有师生互动环节。

5.参评课程推荐院系须切实加强境外教材选用管理工作。参评课程如存在意识形态问题或课程负责人存在师德师风问题,一票否决,不予立项评选。

(二)申报程序与材料提交

1.申请人依据2021年示范性课程申报条件提交申报材料:填写《2021年上海高校国际学生英语授课示范性课程申报表》(附件2);依据申报条件和《上海高校国际学生英语授课示范性课程指标体系(2020年版)》(附件3),准备佐证材料;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在910日(周五)前提交至所在院系

关于佐证材料的两点说明:

1)说课视频准备(须提交):录制8-10分钟说课视频。内容要求:课程概述、教学设计思路、教学环境(课堂、线上或实践)、教学方法、创新特色、教学效果评价与比较等。视频中需标注出镜人姓名、单位,课程负责人出镜时间不少于3分钟。说课视频可采取英文或中文关于8-10分钟的说课视频,可以使用中英双语,其中使用英文时间不得少于3分钟。

2)《上海高校国际学生英语授课示范性课程指标体系(2020年版)》(附件3)中一级指标第五点“学校责任”由学校职能部门提供,课程负责人不需要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2.所在院系初审院系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填写单位推荐意见,于917日(周五)前,将《2021年上海高校国际学生英语授课示范性课程推荐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加盖单位公章,本、研课程各一张汇总表)及申报材料(电子版,其中《课程申报表》需院系相关负责人签字并盖章),通过OA系统分别报送至教务处(本科生课程)、研究生院(研究生课程)。

3.校级专家评审:930日前,学校相关部门联合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从中择优推荐参加“上海市高校国际学生英语授课示范性课程”评选的课程(根据上级通知精神,我校可推荐的课程门数为5),并进行校内公示。

4.申报平台填报(市教委指定平台):获得推荐参评资格的课程将开通相关课程申报平台的用户名和密码,课程负责人和教学团队按照要求在申报平台上填报1015日(周五)前完成填报工作。获得推荐参评资格的课程需在申报截止日前完成课程视频录制、上传、课程网站或网上课堂链接上传。市级评审时,如所提供链接无效将不能参评。

5.申报过程中如对申报参评流程或申报材料等事项有疑问,可联系教务处、研究生院。请务必按规定时间提交申报材料,逾期不予以受理。

教务处联系人:刘思诗

联系电话:15921909138

电子邮箱:liusishi@shisu.edu.cn


研究生院联系人:米健

联系电话:15921686901

电子邮箱:mijian3019@126.com


二、示范性课程评审专家校内遴选

为保证示范性课程线上评审的规范性、公平性,上海市教委决定扩大专家库专家遴选范围,拟从上海及外省市遴选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的优秀人才参与评审。

(一)评审专家条件

1.学科专家。具有学科背景,学术造诣高,有国外学习或工作经历,英语授课能力强,具有丰富的国际学生教学和国际教育英文授课教学经验。

2.管理专家。长期从事国际学生管理和国际教育管理工作的专家。

(二)校内遴选程序与材料提交

符合上海市教委本次专家遴选条件,且有意向担任评审专家的教师,910日(周五)前,填写《2021年上海高校国际学生英语授课课程与专业评价专家推荐表》(附件5)并将表给电子版发送至研究生院工作邮箱:mijian3019@126.com(联系人:米健),由研究生院统一报送至上海市教委。


附件:http://portal.shisu.edu.cn/node/27461 

1.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1年上海高校国际学生英语授课示范性课程评选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外[2021]48号)

2.2021年上海高校国际学生英语授课示范性课程申报表

3.上海高校国际学生英语授课示范性课程指标体系(2020年版)

4.2021年上海高校国际学生英语授课示范性课程推荐汇总表(院系使用)

5.2021年上海高校国际学生英语授课课程与专业评价专家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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