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学处理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6-08-10浏览次数:17

林汉洋同学:

根据《上海外国语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规定,以及2026年第21次校长办公会议最终决议,学校决定对你作出退学处理。

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联系到你本人,采取公告送达方式将学校作出的上述退学处理决定送达给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若你对学校的上述退学处理决定有异议,可在本公告期满后次日起十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逾期未提出申诉的,视为放弃申诉权利。

 

 

研究生院

2026年8月10日


虹口校区

中国上海市大连西路550号(200083)

松江校区

中国上海市文翔路1550号(201620)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