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国语大学关于组织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中研究生课程退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12浏览次数:995


各学院(系、部、所):

根据《上海外国语大学研究生课程管理规定》(上外研〔20198号)(附件1)第五章第二十三条第(四)款规定,“学期初选退课阶段结束后,研究生如在后续的修读过程中认为所选课程确实不适合自身特点和需求,可在期中根据学校统一安排提出退课申请,经审查同意后准予退课。但学校规定不受理退选申请的课程除外。学期初退课不在成绩单上记载;学期中办理的退课在成绩单上予以记载(研究生新生入学第一学期期中退课除外)。”各院系明确允许退课的课程,详见附件2

为做好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中研究生课程退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目的

在按要求落实条例规定的同时,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校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建立和维护良好的课程教学秩序,完善研究生课程管理与服务体系,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二、组织形式

本次课程退课采取线上申请审核的方法。

三、时间安排

本次退课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41410:00-42817:00,申请人在研究生管理系统【我的期中退课申请应用】中完整填写申请退课理由,提交退课申请。

任课教师、导师、院系和研究生院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期中退课管理应用】,审核学生退课申请。

四、有关要求

(一)申请人包括:所有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参加了选课的在读学历教育研究生(含留学生)。

(二)可申请内容:退课。

所指“退课”,不包含重修课程、已明确注明不得期中退课的课程。期中退课成功后,此门课程选课记录不予保留。

(三)申请人在退课前应知晓并承担退课带来的一切后果。退课将直接影响个人培养计划学分完成情况,对个人学业影响重大,请所有研究生谨慎选择,合理评估自身后续学期修读课程的数量和质量。

(四)申请人必须对每一项申请内容附上详细理由说明,没有原因说明的申请,院系一律不予通过;理由不充分,或者不合理的,同样做审核不通过处理。

(五)超过规定时间,未提出申请的,本学期不再予以受理,由此而产生的任何后果,由当事人自行负责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婷、叶倩倩

联系邮箱:yanbupeiyangban@126.com

  

附件:http://portal.shisu.edu.cn/node/26830

1.上海外国语大学研究生课程管理规定(上外研〔20198号)

2.上海外国语大学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允许期中退课的课程列表

3.研究生系统期中退课指南(视频)

  

研究生院培养与国际化办公室

2021412


虹口校区

中国上海市大连西路550号(200083)

松江校区

中国上海市文翔路1550号(201620)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