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2016年12月答辩的博士生、硕士生:
现启动学位论文初稿完成情况检查工作,请按下列说明办理各项事宜。
一、2012年及以后入学的博士生、硕士生:
请于近日将学位论文初稿提交导师和所在专业点审核,请在2016年6月9日—6月16日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填写论文初稿完成情况,并提交导师审核。操作说明请见附件1。
二、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博士生、硕士生:
请于近日将学位论文初稿提交导师和所在专业点审核,并将填写完毕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初稿完成情况表”(请见附件2)在2016年6月16日交到虹口校区1号楼408室,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
三、注意事项:
1. 2012年及以后入学的博士生、硕士生请务必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填写并提交论文初稿完成情况,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论文盲审、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阶段。
2. 提交论文初稿完成情况表前需通过开题报告和中期考核,表中“中期考核通过时间”、“开题报告通过时间”如不清楚,请咨询培养办,电话35372813;
3. 请研究生、导师、专业点负责人根据学位论文初稿完成情况如实填写;
4. 在上述时间无故不提交者,将视为放弃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
5. 未提交学位论文初稿完成情况的研究生,不得参加学位论文“校际盲审”、上海市学位论文“双盲”抽检、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
6. 学位论文“校际盲审”将于2016年9月中上旬进行,具体时间和要求请届时见网站通知。博士生均需参加,硕士生实行抽检。
上海市学位论文“双盲”抽检将于11月上旬进行。
研究生部学位办
2016-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