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答辩博士生、硕士生提交“学位论文初稿完成情况”通知

发布时间:2016-06-08浏览次数:2156

申请201612月答辩的博士生、硕士生:

现启动学位论文初稿完成情况检查工作,请按下列说明办理各项事宜。

一、2012年及以后入学的博士生、硕士生:

请于近日将学位论文初稿提交导师和所在专业点审核,请在201669日—616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填写论文初稿完成情况,并提交导师审核。操作说明请见附件1

二、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博士生、硕士生:

请于近日将学位论文初稿提交导师和所在专业点审核,并将填写完毕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初稿完成情况表”(请见附件2)在2016616交到虹口校区1号楼408,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

三、注意事项:

1. 2012年及以后入学的博士生、硕士生请务必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填写并提交论文初稿完成情况,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论文盲审、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阶段。

2. 提交论文初稿完成情况表前需通过开题报告和中期考核,表中“中期考核通过时间”、“开题报告通过时间”如不清楚,请咨询培养办,电话35372813

3. 请研究生、导师、专业点负责人根据学位论文初稿完成情况如实填写;

4. 在上述时间无故不提交者,将视为放弃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

5. 未提交学位论文初稿完成情况的研究生,不得参加学位论文“校际盲审”、上海市学位论文“双盲”抽检、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

6. 学位论文“校际盲审”将于20169月中上旬进行,具体时间和要求请届时见网站通知。博士生均需参加,硕士生实行抽检。

上海市学位论文“双盲”抽检将于11月上旬进行。

  

附件1:“研究生管理系统”操作说明.docx

附件2:学位论文初稿完成情况表.doc

  

研究生部学位办

2016-6-8

虹口校区

中国上海市大连西路550号(200083)

松江校区

中国上海市文翔路1550号(20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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