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进入论文撰写阶段的通知
凡定于2010年9月进入论文撰写阶段的同等学力申请我校硕士学位人员,请于
具体时间:
上午8:30―11:00 下午1:30―3:00
地 点:上海市虹口区大连西路550号研究生部(1号楼)408室
申请条件:
1. 申请人必须经单位同意;
2.申请人必须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
3. 申请人已通过国家规定的统一考试:(英、日语语言文学专业:二外 ; 企业管理专业:英语、工商管理)
4.申请人在2006年9月之后修完我校规定的所有学分并成绩合格(75分以上,含75分)。
提交材料:
凡符合以上条件者,请于上述时间来我校报到,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士学位证书及最后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国家规定的统一考试(二外等)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06年以后参加考试网上查询成绩无书面证书者,请将成绩查询网页打印下来上交;
4.攻读我校研究生课程的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5.公开发表的有关学术论文,出版的专著(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复印刊登杂志的封面、封底、目录及论文正文);
6. 填写完毕的《上海外国语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可在http://www.shisu.edu.cn/sisucmi2/Upload/tl.doc 下载);须有单位人事部门意见及两位专家的推荐书(其中至少有一名推荐人为上外老师);
7. 论文指导费(具体金额请参见入学时和我校签订的协议书);
有关住宿问题:
需要在我校长期住宿的学员,请直接和我校宿管科联系。
联系电话:65311900转2308分机 联系人:
办理住宿手续前,请先办理报到手续,并请携带论文指导费发票和身份证。
重要提示:
1.本次论文撰写时间为2010年9月至2011年5月。
2.论文答辩时间为2011年5月底之前完成。
3.如无法在此期间完成论文写作,则无法申请学位。
4.申请学位时间不可延长或提前,请安排好个人工作和学习时间。
研究生部学位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