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答辩博士生、硕士生提交“研究生学位论文初稿完成情况表”通知

发布时间:2015-05-29浏览次数:1411

申请201512月答辩的各位博士生、硕士生:

学位论文初稿检查即将开始,请按下列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请于近期将学位论文初稿交给导师和所在院系所(专业点)审查,并请导师和院系所(专业点)负责人在“研究生学位论文初稿完成情况表”填写审核意见和签名。

请将填写完毕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初稿完成情况表”在615日(星期一)交到研究生部1号楼408,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

注意事项:

1、各位研究生请务必认真填写表格中个人信息;

2、提交论文初稿完成情况表前需通过开题报告和中期考核,表中“中期考核通过时间”、“开题报告通过时间”如不清楚,请咨询培养办35372813

3、请研究生、导师、院系所(专业点)负责人根据学位论文初稿完成情况如实填写;

4、如当天本人无法亲自交表,可委托其他同学代交;

5、在上述时间无故不交表者,将视为放弃答辩和申请学位。

6、学位论文校际盲审将于20159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和要求请届时见研究生部网站通知。博士生(包括学历教育博士生、同等学力博士生)均需参加,硕士生(学历教育硕士生、专业学位硕士生、同等学力硕士生)实行抽检。

上海市学位论文“双盲”抽检按惯例将于11月初进行。

7、未参加学位论文初稿检查的同学,不得参加学位论文校际盲审、上海市学位论文“双盲”抽检、学位论文答辩。


学位论文初稿完成情况表.doc


研究生部学位办

2015-5-29

虹口校区

中国上海市大连西路550号(200083)

松江校区

中国上海市文翔路1550号(20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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