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5月参加学位论文答辩博士生科研成果及国际学术交流经历审核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06-05浏览次数:1453


根据学校各年度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与学位工作规定,博士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满足以下所有要求者可申请获得博士学位:完成课程学习和其他必修环节,成绩合格,德体合格,并在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前满足博士生基本科研工作量和国际化培养要求,完成博士学位论文并通过博士论文答辩。

学校20205月参加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博士生向其所属院系提交的科研成果及国际学术交流经历材料,经其所属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后报送研究生院,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附件12),公示期自202065日至2020610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将意见邮寄或送达至研究生院培养与国际化办公室。意见所反映情况须具体真实,单位提出异议须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电话,个人提出异议须写明本人的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研究生院培养与国际化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米健

联系电话:021-35372813

联系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大连西路5501号楼411

邮政编码:200083


附件:http://portal.shisu.edu.cn/node/25402

1.20205月参加学位论文答辩博士生提交的国际交流经历及审核结果》

2.20205月参加学位论文答辩博士生提交的科研成果及审核结果》


研究生院培养与国际化办公室

202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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