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部、所)及研究生:
为进一步推进研究生教育信息化管理,建立健全研究生培养信息档案,研究生院于2019年9月10日在上外信息平台及研究生院官网发布了《上海外国语大学关于研究生每季度定期提交科研成果、国际交流材料的通知》,要求研究生需全年分四次、每季度定期将新增的科研成果及国际交流经历填报至研究生管理系统,并于规定时间内提交纸质材料至各学院(系、部、所),进行集中审核。
为严格落实学校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部署,并为顺利开展每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定及优秀科研成果奖励,以及应届博士毕业生科研成果及国际交流经历审核等相关工作做好准备,在线教学阶段,对研究生提交各类科研成果及国际交流材料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交人员
除2019级以外的所有在读博士、硕士研究生(含留学生、2020届春季应届毕业研究生)。
二、提交范围
自上个季度提交后新增的或迄今尚未在学校研究生管理系统(旧)中提交的,研究生已经经历的国际交流、已经公开发表的科研成果、已经参与的科研课题等,均属于本次提交范围。
三、提交时间
研究生在网上系统填报及提交证明材料的时间:4月20日前
院系集中审核时间:4月30日前
四、提交方式
研究生通过登录学校研究生管理系统(旧),选择培养管理模块,分别在相应的“科研成果”和“国际学术交流”界面,按照研究生管理系统首页右侧“指南信息”中的《研究生科研成果登记指南与国际交流登记指南》填写要求完成网上系统填报。
在线教学阶段,研究生在网上系统填报的科研成果和国际交流信息的证明材料以电子版形式在系统填报时作为附件上传,纸质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待在线教学阶段结束返校后补交,经学院(系、部、所)审核后交还原件,复印件供学院(系、部、所)留档。具体要求如下:
1.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包括封面、版权页、目录页、正文、封底(著作还包括作者简介、前言、后记)或者合同等可资证明的材料进行扫描,编目整合成一个PDF,封面右上角注明学号、姓名、联系方式,文件名命名为“学号+姓名+科研成果证明材料”。
在国外电子期刊发表、只有电子版没有纸质原件的论文,请提供论文打印件和DOI验证网页打印件(电子版材料要求相同)。
2.国际交流证明材料:包括邀请函、会议手册、护照出入境记录、成绩单、结业证明、归国证明等可资证明的材料进行扫描,编目整合成一个PDF,封面右上角注明学号、姓名、联系方式,文件名命名为“学号+姓名+国际交流证明材料”。
在线教学阶段结束返校后提交纸质材料时,将以上材料编目装订成册后报送至学院(系、部、所)。
五、院系审核
在线教学阶段,请各学院(系、部、所)根据研究生在网上系统作为附件上传的电子版科研成果和国际交流证明材料,于规定时间内对网上系统填报的相关信息进行仔细审核,确保审核结果准确无误。
六、联系方式
(一)凡研究生提交材料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根据所属院系工作安排,联系相关负责老师。
(二)凡学院(系、部、所)审核材料等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联系研究生院培养与国际化办公室。
联 系 人:黄婷 姜春花
电子邮箱:yanbupeiyangban@126.com
研究生院培养与国际化办公室
2020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