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研究生科研成果统计及奖励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05浏览次数:368

各学院(系、部、所):

研究生院会同科研处将对2019年研究生优秀科研成果进行奖励。为更好地完成此项工作,现将相关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科研成果统计

请所有研究生将获奖的、完成或发表的科研成果填入旧研究生管理系统的【科研成果】模块中(已经录入的成果不需要重复录入)。请准确录入成果信息,并上传完整的佐证材料。

二、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励

(一)奖励实施办法

请参照《上海外国语大学研究生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办法》(附件1)和《上海外国语大学科研奖励办法(试行)》(附件2)。部分条例内容如下:

1.奖励对象

奖励申请人应为取得上海外国语大学学籍的研究生(不包括本校教职工在职攻读研究生者),以上海外国语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申请者独立或以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第一排名获奖的、完成或发表的优秀科研成果。

此次优秀成果获奖、完成或发表的时间原则上应为2019年,2019年以前未奖励的成果可先提交,是否奖励以最终评审结果为准。

2.奖励条件

1)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的优秀科研成果系指由单位统一组织申报,上级主管部门组织评审,正式发文且颁发获奖证书的成果。

2)省部级及以上立项课题须在通过主管部门组织鉴定、取得结题通知后给予奖励,不予分期奖励。

3)在国际、国内权威期刊上发表的论文系指在我校科研处规定的国际、国内权威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不包括增刊上发表的论文及各类“会议纪要”、“会议综述”、“书评”等报道性文章。

4)对于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优秀科研奖的成果,成果第一负责人署名为上海外国语大学研究生的,按相应奖励标准对成果第一负责人予以奖励;对于其他署名人员,则不予以奖励,其奖金由第一负责人负责分配。

5)对获得多项同一级别奖励的同一成果,只对其中一项予以奖励,不重复奖励。

6)对获得不同级别奖励的同一成果,按其获奖级别中最高一级级别予以奖励。

7)已获得学校其他配套资金资助的各类优秀科研成果,不再予以奖励。

(二)时间安排

个人申报截止时间:2019122316:00

院系报送截止时间:20201316:00

(三)申报工作流程

日  期

活  动

个人申报

2019122316:00

1.申请人查看奖励办法,确定是否有资格申请。

2.申请人在旧研究生管理系统的【培养管理】-【科研成果】模块录入成果信息。

3.申请人向院系提交科研成果原件一份(请标注好自己的姓名,学号,学院等身份信息),并同时提交从系统中导出的本人科研成果信息汇总excel表。

关于期刊论文成果,这里着重强调:在国外电子期刊发表论文、只有电子版没有纸质原件:申报人必须在提供电子版原文打印件的同时,登陆DOI验证网站(http://www.doi.org/),输入论文的DOI号后打印该查询网页,作为证明材料附上。

如果是SSCIA&HCISCIEI论文,必须提供收录证明原件。

院系审核

20201月日316:00

1.院系接收申请人材料。

2.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初审(期刊奖励的审核方法详见附件3)。

3.在旧研究生管理系统里学生的【科研成果】-【院系评审意见】中录入审核意见。

4.从系统中导出所有符合奖励条件的申请人的科研成果数据,打印并盖上院系公章。扫描后通过OA系统发给研究生院黄婷老师。

5.将通过初审的申报材料原件、已加盖院系公章的科研成果数据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与国际化办公室(虹口校区1号楼411室)。

学校评审

20203

底前

科研处、研究生院组织对所有材料进行审核并公示结果。

发放奖励

20204

学校完成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发放工作。

三、联系方式

(一)相关咨询请联系所属院系的教学秘书老师,联系方式请见新研究生管理系统中的【信息公告】-【研院下载】-【院系研究生教育分管领导及教学秘书通讯录】。

(二)各院系研究生教学秘书老师若有相关问题,可咨询研究生院培养与国际化办公室,联系方式如下:

联 系 人:米健、黄婷

联系电话:35372813(虹口)

工作邮箱:yanbupeiyangban@126.com

联系地址:虹口校区1号楼411



附件:http://portal.shisu.edu.cn/node/24730

  1. 上海外国语大学研究生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办法(上外科〔20188号)

  2. 上海外国语大学科研奖励办法(试行)(上外科〔20184号)

  3. 判断期刊是否符合奖励范围的方法



研究生院培养与国际化办公室

2019125

虹口校区

中国上海市大连西路550号(200083)

松江校区

中国上海市文翔路1550号(20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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