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现启动2020年5月答辩研究生“学位论文初稿完成情况”检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位论文初稿完成情况”申请和审核
1.学历教育博士生、硕士生
学生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填写学位论文初稿完成情况表,提交导师审核(操作说明请见附件1)。系统自动将学生申请流转给导师审核。导师登录系统查看、审核学生申请,审核通过后,系统自动将学生申请和导师审核信息流转给专业点负责人审核(导师、专业点负责人审核操作说明请见附件2、附件3)。学生、导师、专业点负责人、教学秘书均可在学位论文初稿页面通过“申请状态”、“进展查看”实时查看申请流转情况和审核进度。
提醒:学生提交申请前请将学位论文初稿提交导师审核,提交申请后请立即告知导师,以便导师和专业点及时审核。
2.同等学力博士生、硕士生
学生填写“学位论文初稿完成情况表”(样表请见附件5),提交导师和专业点负责人审核。专业点负责人审核通过后,学生将此表交给专业点教学秘书。
二、“学位论文初稿完成情况”材料提交
1.学历教育博士生、硕士生
请教学秘书从研究生管理系统汇总导出本学科专业已完成学位论文初稿并通过审核的学历教育学生信息,在2019年12月10日前将学生信息表发送至sisuxwb@163.com,教学秘书操作说明请见附件4。
2.同等学力博士生、硕士生
请教学秘书汇总本学科专业已完成学位论文初稿并通过审核的同等学力学生信息,在2019年12月10日前将学生信息表(样表请见附件6)发送至sisuxwb@163.com。
三、注意事项
1.请研究生、导师、专业点负责人根据学位论文初稿完成情况如实填写。
2.未提交学位论文初稿完成情况申请的研究生,不得参加后续的学位论文“校际盲审”、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
3.学位论文“校际盲审”将于2020年2月下旬进行,学位论文答辩需于2020年5月底之前完成。
具体时间和要求请届时见研究生管理系统和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附件1:“学位论文初稿”申请提交操作说明
附件2:导师审核“学位论文初稿”操作说明
附件3:专业点负责人审核“学位论文初稿”操作说明
附件4:教学秘书“学位论文初稿”操作说明
附件5:研究生学位论文初稿完成情况表(同等学力)
附件6:学生信息表(同等学力)
联系电话:35372744
联系人:王孙轶
研究生院学位与学籍办公室
2019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