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部、所):
为了做好研究生新学期开学教学工作,现将若干具体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学期基本教学节点
(一)课程教学时间安排
在校研究生2月26日开始正式上课,6月22日课程教学结束,6月25日至6月29日进行课程考核。
(二)各类放假时间安排
遵照校办通知,本学期涉及放假安排如下:
1.清明节:4月5日(星期四)至7日(星期六)放假调休,共3天。4月8日(星期日)正常上班上课,安排星期五的教学工作。
2.劳动节:4月29日(星期日)至5月1日(星期二)放假调休,共3天。4月28日(星期六)正常上班上课,安排星期一的教学工作。
3.端午节:6月18日(星期一)放假,与周末连休。
4.暑假:7月2日至9月8日(学生),7月7日至9月8日(教职工)。
(三)论文开题、中期考核节点
各院系须于本学期完成2016级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论证及中期考核工作,具体时间节点及工作要求请参阅《上海外国语大学研究生2017-2018学年教学日历》、《上海外国语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论证实施办法》(上外研[2017]22号)、《上海外国语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上外研[2017]22号)。
二、选课安排及相关要求
(一)各院系于本学期开设的所有研究生课程,需根据《上海外国语大学研究生2017-2018学年教学日历》的时间安排开展教学,请务必通知到每位上课教师。研究生院将配合学校安排抽查教学情况,包括开学教学检查。
(二)各院系若因所邀请外籍专家行程变动或任课教师临时性调整等原因,导致课程汇总表中个别课程的授课时间、地点等产生变更,请务必提前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发布变更通知并将变更情况及时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备案,请研究生务必多关注相关通知信息。
(三)为维护正常教学秩序,要求研究生以本专业硕士生/博士生培养方案、研究生课表及《上海外国语大学研究生课程管理规定》(上外研[2017]6号)为依据,在学校规定的选课时段内完成选课,未选课者不得参加听课及课程考核。
(四)为了合理分配教学资源保证公平公正,研究生选修的所有课程如果在学校规定的选退课时段内未履行选退课手续,未选课程一律不得补选,已选课程无故不听课或擅自缺考者,作缺考论处,并在成绩单上据实记载。
(五)研究生选修课程时务必注意所选课程在课程汇总表的【是否同意期中退课】一栏的标注,只有标注为【是】的课程,才允许在期中申请退课,其余课程一旦选定一律不允许期中退课。
(六)本学期选课工作安排
1.选课具体地址
校园网主页(http://www.shisu.edu.cn/index.shtml)——点击“我的上外”登入校园信息平台——点击 “研究生管理系统”。
2.系统开放时间
2018年2月26日开放系统,2018年3月5日关闭系统。如需退课、补选等调整工作,请务必在选课时间段内完成,系统一经关闭将不再受理选退课调整事宜。
3.疑难问题解决
研究生如遇选课系统问题无法正常选课以及培养方案的任何疑问,请务必及时联系各开课院(系、部、所)研究生教学秘书老师。教学秘书老师请及时梳理汇总并解答、解决相关问题,如遇选课系统问题本人无法解答或解决者,请于当日集中反馈予培养办黄婷老师。
4.相关信息指南
《上海外国语大学研究生2017-2018学年教学日历》、《上海外国语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文件汇编(研究生手册)(2017年版)》、《上海外国语大学院系研究生教育分管领导及教学秘书通讯录》,发布于研究生管理系统首页右侧“信息指南”栏目,请师生参阅。
三、学位公共课选课安排
(一)政治课
1.大陆籍研究生政治课不可免修、免试。除政治学一级学科下设各专业外,其余各专业的港澳台研究生和来华留学研究生政治课免修。
2.硕士研究生政治课本学期分别于松江和虹口校区平行开设必修课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每周2学时,共计36学时,2学分)和《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每周2学时,共计18学时,1学分),
3.博士研究生政治课本学期开设必修课程《马克思主义与当代》(每周2学时,共计36学时,2学分)和《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每周2学时,共计18学时,1学分)。
4.凡第一学期未能按时选入政治课的研究生务必于本学期及时进行选课。
(二)外国语
研究生本学期所选外国语课程必须与第一学期所选语种保持一致,不得变更外国语语种。
(三)中国概况
除中国学、翻译学、翻译、汉语国际教育、工商管理五个专业外,我校其余各专业港澳台研究生和来华留学研究生须修读《中国概况》课。
四、上学期课程相关事宜
(一)详见校园网《关于研究生教学期末工作安排的通知(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http://portal.shisu.edu.cn/node/21150)。
日期 | 对象 | 事项 |
开学后第一周内 (2018年3月2日前) | 任课教师 | 归档考试试卷(论文)、成绩单、成绩统计分析表等材料装订成册,提交开课院系存档(研究生院会通知院系领取装订材料)。 |
第1-2教学周内 | 在读 研究生 | 申请补考 |
第3教学周内 | 任课教师 | 完成补考、缓考 |
教学秘书 | 完成补考、缓考成绩审核 | |
开学后第3周内 (2018年3月16日前) | 教学秘书 | 完成所有课程成绩的审核(包括纸质版成绩单及系统上传成绩),并提交院系相关负责人签字盖章; 将《课程成绩单登记表》、《课程成绩交接单》和《本院系新学期课程汇总表(最终确认版》)、《研究生缓、补考成绩登记表》的原件扫描件,在学校OA系统中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 |
2.学位公共课补考、缓考:申请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所修学位公共课程补考、缓考的研究生,请联系研究生院培养办进行统一安排。
3. 申请其余专业课补考、缓考的研究生,请根据各院系安排自行向所在院系申请。
附件:
1. 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课程汇总表
2. 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学位公共课和共享课程
3. 研究生2017-2018学年教学日历
4. 研究生选课指南
附件下载地址:http://202.121.97.233/sims/cms/contentFlowview?flowId=0000000061c589ad0161cc19cdbd0d84&optType=draft&_type=page&
研究生院培养办
2018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