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期中研究生退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22浏览次数:333

各学院(系、部、所):

根据《上海外国语大学研究生课程管理规定》(上外研〔20176号)(附件1)第四章第二十条规定,“开学初选退课阶段结束后,研究生如在后续的修读过程中认为所选课程确实不适合自身特点和需求,可在期中根据学校统一安排提出退课申请,经审查同意后准予退课。但学校规定不受理退选申请的课程除外。”各院系开学初明确的允许退课的课程,详见附件2

为做好2018-2019学年第学期期中研究生课程退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目的

在按要求落实条例规定的同时,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校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建立和维护良好的课程教学秩序,完善研究生课程管理与服务体系,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二、组织形式

本次课程退课采取研究生线下申请、任课教师和导师审核、院系审核汇总、研究生院培养与国际化办公室(以下简称“培养办”)线上集中处理的方法。所有申请人必须填写《上海外国语大学2018-2019学年第学期期中研究生课程退课申请表》(详见附件3)。

三、时间安排

本次退课工作分三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一)1122-112916:00,研究生申请阶段。

申请人填写《上海外国语大学2018-2019学年第1学期期中研究生课程退课申请表》并签名,经由任课教师、导师和开课院系负责人审核后,于112916:00前将申请表纸质版和电子版(Word文档)提交至本人所属院系研究生教学秘书处(具体联系方式请见“研究生管理系统”首页右侧“指南信息”中的“上海外国语大学各院系研究生教育分管领导及教学秘书通讯录”)。

(二)1129-113016:00,院系审核报送阶段。

申请人所属院系研究生教学秘书报送本院系负责人审核后,于113016:00前将《上海外国语大学2018-2019学年第1学期期中研究生课程退课院系汇总表》(包括word版本和签字盖章的PDF版本)(附件4)通过学校OA系统发送培养办黄婷老师。研究生申请纸质版原始材料由各院系自行存档。

(三)1130-12216:00,研究生院处理阶段。

培养办于12216:00前将通过审核名单经由学校OA系统反馈予研究生所属院系,由院系通知研究生本人。

四、有关要求

(一)申请人包括:所有2018-2019学年第1学期参加了选课的在读学历教育研究生(含留学生)。

(二)可申请内容:退课。

所指“退课”,不包含跨校选修课程、重修课程、已明确注明不得期中退课的课程。期中退课成功后,此门课程选课记录不予保留。

(三)申请人在退课前应知晓并承担退课带来的一切后果。退课将直接影响个人培养计划学分完成情况,对个人学业影响重大,请所有研究生谨慎选择,合理评估自身后续学期修读课程的数量和质量。

(四)申请人必须对每一项申请内容附上详细理由说明,没有原因说明的申请,院系一律不予通过;理由不充分,或者不合理的,同样做审核不通过处理。

(五)按规定提出申请的,一经所属学院(系、部、所)审核通过并报送培养办后,不再进行调整;超过规定时间,未提出申请的,本学期培养办不再予以受理,由此而产生的任何后果,由当事人自行负责。

五、研究生院培养与国际化办公室联系方式

人:米健、黄婷

联系电话:35372813(虹口校区)

联系地址:虹口校区1号楼411

 

附件

1.上海外国语大学研究生课程管理规定(上外研〔20176号)

2.上海外国语大学2018-2019学年第学期允许期中退课的课程列表

3.上海外国语大学2018-2019学年第学期期中研究生课程退课申请表

4.上海外国语大学2018-2019学年第学期期中研究生课程退课院系汇总表

 附件下载地址:http://202.121.97.233/sims/cms/contentFlowview?flowId=0000000066c4de3c01673a2e746b19a3&optType=draft&_type=page&

 

 

研究生院培养与国际化办公室

20181122


虹口校区

中国上海市大连西路550号(200083)

松江校区

中国上海市文翔路1550号(20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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