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部、所):
为加大国际组织人才培养力度,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的复合型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国家留学基金委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在国际组织实习项目基础上增设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做好2019年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现就该项目实施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该项目采取“先立项,后选人”的办法,通过选派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赴世界一流院校、机构或在国际组织人才培养方面具有优势的院校学习,培养国际组织后备人才。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留学期限一般为12-24个月(具体以拟留学院校或单位学制为准),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的留学期限为3-12个月。2019年计划选派100人。具体选派办法详见《2019年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选派办法》(附件1)。
二、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期间的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对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可提供学费资助。
三、项目申报要求
(一)各院系请认真阅读《2019年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选派办法》(附件1),严格按照办法要求组织申报。
(二)所申报项目应充分体现本校优势、特色学科在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方面的思路与举措,强调精准选派和结果导向,代表本校国际合作人才培养的实力与水平;应设有国际组织相关内容的必修课并纳入学位学分管理;配备胜任国际组织课程教学的师资;中外双方应签有具体合作协议,外方合作单位须为世界一流院校、机构或国际组织人才培养方面具有优势的院校;有成功选派人员赴国际组织实习或任职的工作基础;项目推荐人员外语水平必须符合项目选派办法要求。
(三)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规定,每单位2019年申报项目数量原则上不超过2项。对一般性的硕士研究生培养项目不予支持。
四、时间安排
日期 | 活动 |
项目申报 2018年12月 10日16:00前 | 各院系请于2018年12月10日(星期一)16:00前将《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申请书》(附件2)、双方合作协议中/外文原件扫描件(PDF格式)(非中文或英文协议文本请附中文翻译件)、项目管理办法、《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信息采集表》(附件4)等电子版材料以压缩包(以“院系名称+2019年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格式命名)通过OA系统发送给研究生院培养与国际化办公室黄婷老师。 |
校内初审 2018年12月 11-16日 | 学校于2018年12月11日-16日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如申报项目超过2项,将组织专家评审,遴选推荐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推荐项目。 |
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申报材料 2018年12月 17--20日 | 2018年12月17日--20日,学校将公函、《项目申请表》、单位(校级)主要领导签字的推荐意见邮寄至国家留学基金委,并将电子版申报材料发至国家留学基金委的电子邮箱。 |
项目评审 | 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对各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于2019年2月公布获批项目。对申请学费资助的项目,专家评审时将重点把关。 |
各院系 人员选拔 | 各院系严格按照获批项目及申请条件(详见附件1),结合院系申报项目中制定的具体选派办法,包括申请条件、评审标准与办法、工作流程等,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人员选拔。并将选派办法和选拔结果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待复核后进行公示,并最终确定被推荐人员。 |
被推荐人员进行网上报名 2019年6月 10-20日 | 各院系组织被推荐人员于2019年6月10日-20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照《被推荐人申请材料及说明》(附件6)要求的材料顺序准备一份纸质申请材料并按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上的说明将相关材料扫描并上传至信息平台。 |
被推荐人员及院系提交材料 | 申请人须于2019年6月21日11:30前将申请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予所属院系经办人。所有材料请按照国家留基委通知要求的材料顺序做好编目,电子版文件名为申请人“姓名拼音+学号”,纸质版装订成册。 院系请于2019年6月24日11:30前完成申报材料初审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通过学校OA系统报送予研究生院培养与国际化办公室黄婷老师,申请人书面材料由各院系留存,留存期限为3年。 |
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推荐人选名单及电子材料 2019年6月 30日前 | 学校于2019年6月30日前将书面公函及推荐人选名单邮寄至国家留学基金委,并通过信息平台提交申请人的电子材料。 |
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 | 国家留学基金委对被推荐人员进行审核后确定录取结果。对申请学费资助人员将另行组织专家面试评审,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是否资助。 |
录取 2019年7月 | 录取结果于2019年7月公布。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查询录取结果。录取通知将发放至各单位。 |
录取后 办理派出手续 | 申请人按照《2019年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选派办法》(附件1)办理派出手续。 |
五、项目管理
由研究生院与对外合作交流处协同项目单位共同管理,每年11月底前按项目提交年度总结。国家留学基金委复核后确定下一年度是否继续资助。
获批项目执行期暂定三年。期满时各院系须对项目进行总结并提出下一期执行工作计划,并于每年11月底前提交至研究生院,再由学校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留学基金委复核后确定是否继续执行。总结要求详见《新项目申报及获批项目复核需提交材料清单》(附件5)。
六、联系方式
(一)研究生院培养与国际化办公室
联 系 人:黄婷、姜春花
联系电话:35372813
联系地址:虹口校区1号楼411办公室
(二)对外合作交流处
联 系 人:麻桑
联系电话:35372867
工作邮箱:waiban@shisu.edu.cn
联系地址:虹口校区行政楼202室
附件:
1.2019年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选派办法
2.2019年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申请书
3.单位(校级)主要领导推荐意见
4.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信息采集表
5.新项目申报及获批项目复核需提交材料清单
6.被推荐人申请材料及说明
附件下载地址:http://portal.shisu.edu.cn/node/22667
研究生院、对外合作交流处
2018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