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部、所),各位研究生: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及相关假期总体安排,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教学期末工作安排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总体时间安排
日期 | 对象 | 事项 | 备注 |
6月17日—6月23日 | 任课教师 | 最后一个教学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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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7日—6月23日 | 无法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在读研究生 | 到所属学院(系、部、所)办理缓考手续 | 确因不可抗力因素无法按时办理缓考手续的,应当至迟在课程考试结束后一周内补办缓考手续。 |
6月24日—6月30日 | 任课教师 在读研究生 | 考试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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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8日-9月8日 | 任课教师 | 系统录入成绩 | 详见附件1 |
7月1日-8月30日 | 在读研究生 | 暑假 | 8月30日,注册报到 9月2日,老生正式上课 9月9日,新生正式上课 |
开学后第一周内 (2019年9月8日前) | 任课教师 | 归档考试试卷(论文)、成绩单、成绩统计分析表等材料装订成册,提交开课院系存档。 | 详见附件2 |
第1-2教学周内 | 在读研究生 | 申请补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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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教学周内 | 任课教师 | 完成补考、缓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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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秘书 | 完成补考、缓考成绩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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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学后第三周内 (2019年9月22日前) | 教学秘书 | 1. 完成所有课程成绩的审核(包括纸质版成绩单及系统上传成绩),并提交院系相关负责人签字盖章; 2. 将《课程成绩单登记表》、《课程成绩交接单》和《本院系新学期课程汇总表(最终确认版》)、《研究生缓、补考成绩登记表》的原件扫描件,在学校OA系统中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与国际化办公室 | 详见附件3 |
备注:上述事项的具体说明,请大家仔细阅读本通知及《上海外国语大学研究生课程管理规定(上外研[2017]6号)》,凡是因未按照通知和条例规定产生的所有问题,一概由本人负责。 |
二、关于课程考试和考务管理
(一)考试安排
1.公共课考试安排
虹口校区和松江校区研究生的公共外语课均为随堂考试,具体由任课教师安排。
2.专业课考试安排
各学院(系、部、所)在考试周内自主统筹安排各类专业课程考试。为避免学生考试时间冲突,课程考试原则上应安排在课程原来上课的时间段进行,考试时间一般不超过2小时。如有在考试周内非上课时段内安排考试等特殊要求,请最迟于最后一个教学周内告知研究生院培养与国际化办公室以便协调教室,同时请务必做好学生的考试通知工作。
(二)考务管理
为了保证期末考试工作顺利进行,各单位要根据学校考试安排,认真做好考务管理工作。研究生院规范了监考工作流程,供各院系参照使用,详见附件6。
各研究生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学生证或学生卡)参加考试。为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杜绝考试作弊现象的发生,请各单位加强对任课教师、监考教师和学生考风考纪的宣传教育,防止各类违规违纪事件的发生。
对考试中出现各类违规违纪、作弊行为,严格按照《上海外国语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等相关规定执行。
三、关于课程试卷和成绩管理
本次课程成绩录入时间为2019年6月28日-9月8日,具体成绩录入操作指南请详见附件1。
各任课教师需在开学前(2019年9月8日前)完成网上录入,并应于开学后第一周内(2019年9月8日前),按照附件2研究生课程装订模板中的表格样式(请各位老师在组织考试前仔细查看此附件,按要求统一格式),将考试试卷(或课程论文)和下载打印签名后的成绩单等材料归类归档,提交给本单位研究生教学秘书。所有纸质材料由院系统一归档保存。
各研究生教学秘书需对本单位上一学期所开设的全部课程成绩上传至研究生管理系统的情况进行核查,及时提醒任课教师录入成绩。并于开学后第三周内(2019年9月22日前),参照附件3中的课程成绩交接单,按专业分类汇总所有课程考核成绩。最后,通过OA系统,将签字盖好章的《成绩交接单》、所有罗列课程的《成绩登记表》、《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课程汇总表》(与学期末排课时有调整的课程,请在表内注明,方便研究生院培养与国际化办公室在系统内进行调整)和《研究生缓、补考成绩登记表》的电子版报送研究生院培养与国际化办公室黄婷老师存档备案。
(一) 课程作业基本要求
1.研究生课程作业(含课程论文等所有形式)应附上学年学期、课程名称、任课教师、学生姓名、学号、学科专业等必要信息的封面,以方便归类归档。可参考研究生培养与国际化办公室提供的参考作业封面(附件2)。
2.各课程任课教师根据课程特点自主决定课程考查形式。课程成绩的综合评定,除了期末考查成绩,还应将学生平日上课出勤、课堂讨论参与、平时作业完成情况等按照一定比例纳入总分进行综合评定。(根据《上海外国语大学研究生课程管理规定》第八章第五十条规定:第五十条研究生课程总评成绩由平时成绩(包括课堂出勤、研讨、期中考核、测验、作业等)和期末考核成绩构成;两者比例由各学院(系、部、所)和任课教师根据各学科专业和课程特点自行确定,但平时成绩在总评成绩中所占比例一般不低于40%,不高于50%。)学生不得以任何手段干扰任课教师正常的作业批改工作。
3.各课程任课教师应尽早布置课程作业题目,课程注册学生需严格按照课堂规定时间提交课程作业,以便任课教师有较为充足的时间批改作业和评阅成绩。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提交作业者,在不违反学校管理规定前提下,需提前向任课教师提交申请并获得批准。如无故迟交,任课教师有权做出扣分或者针对该类型作业给予上限不超过一定分值等形式的处罚决定,直至拒收作业予以零分处理。
(二)课程成绩录入范围
1.各教学单位在当学期内教学计划所开设全部课程,包括“其他必修环节”(含学术实践、专业实践等),均需将课程成绩录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
2.除部分外教、临时聘任教师、校外教师等无本校工籍信息的人员外,课程成绩需由任课教师本人亲自或自行请他人协助完成系统录入及提交。
(三)课程成绩录入要求
1.请各开课单位高度重视期末成绩录入工作,各开课单位研究生教学秘书在每学期开学前一周时间内完成本单位课程成绩单汇总,并附上本单位的《课程成绩交接单》(附件3),通过OA系统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与国际化办公室存档。
2.成绩单中无某学生姓名,而实际考试中确有该生试卷并取得成绩时,请任课教师按照成绩单格式补写在该门课程纸质成绩单后面,后续由研究生教学秘书和培养与国际化办公室核实相关情况。
3.任课教师在学生成绩录入界面需按照各开课单位课程教学大纲所设计各部分成绩在总评成绩中所占的比例录入成绩。成绩录入时需参照指南在录入成绩前把登分比例设置好。设置各部分成绩的比例时需要注意:设定的平时成绩比例+设定的期末成绩比例=100%。在录入平时或者期末成绩时需按照百分制登记成绩,系统会自动折算。
4.院系在学期过程中邀请校外知名专家学者短期集中授课课程,确因特殊情况未能提前安排而错过选课周期,属于成绩需补入管理系统纳入到专业课程体系者,需开课单位参照规范的成绩单样式提供任课教师签字学院公章的成绩证明。
该类型课程仅限于校外专家短期集中授课的讲座型、学术报告型、读书报告型、学术研讨型的教学计划外课程。校内老师进行的类似上述课程仅作为正常的研究生学术指导工作不受理课程纳入。
(四)成绩录入异常处理
成绩一经评定、提交后,任课教师不能再修改成绩。下学期开学两周内经由为研究生院培养与国际化办公室抽查、开课单位检查、任课教师自查或学生查分时发现问题查实后确实存在成绩误判、误登或漏登的,可在该周期内完成修改。超过该周期的需开课单位通过学校OA系统提请报告处理。具体全流程如下:
学生向任课教师提交书面申请→任课教师确认申请理由成立后向研究生教学秘书提出申请→教学秘书在OA系统发起申请,以学生申请原件扫描件为附件→任课教师在OA系统中陈述理由→教学秘书审核并转发→院系研究生教育工作分管领导审批→研究生院培养与国际化办公室审核备案→任课教师修改纸质版成绩单并签字→培养与国际化办公室修改系统成绩。
如果由学生方面原因引起,学生向任课教师提交书面申请,陈述理由,任课教师判定理由成立后接受申请,向院系研究生教学秘书提出修改成绩申请,教学秘书在OA系统中发起申请。
如果是教师自己操作失误,由任课教师直接向教学秘书提出修改成绩申请,教学秘书在OA系统中发起申请。
附件:
1. 研究生管理系统成绩录入操作指南
2. 研究生课程试卷/论文装订(模板)
3. 需通过OA提交的与课程相关的表格
4. 上海外国语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上外学〔2017〕1号)
5. 上海外国语大学研究生课程管理规定(上外研〔2017〕6号)
6. 上海外国语大学研究生考试监考工作人员流程
附件下载地址:http://portal.shisu.edu.cn/node/23782
研究生院培养与国际化办公室
2019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