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部、所):
结合5月份对拟参加学位论文答辩博士生的科研成果进行审核的同时,研究生院会同科研处将对2019年上半年研究生优秀科研成果进行奖励。为更好地做好此项工作,现将相关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科研成果统计
请所有研究生同学将获奖的、完成或发表的科研成果填入研究生管理系统“科研成果”模块中(已经录入的成果不需要重复录入)。请准确录入成果信息,并上传完整的佐证材料。
二、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励
(一)奖励实施办法
请参照《上海外国语大学研究生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办法》(附件1)和《上海外国语大学科研奖励办法(试行)》(附件2)。部分条例内容如下:
1.奖励对象
奖励申请人应为取得上海外国语大学学籍的研究生(不包括本校教职工在职攻读研究生者),以上海外国语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申请者独立或以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第一排名获奖的、完成或发表的优秀科研成果。
此次优秀成果获奖、完成或发表的时间原则上应为2018年或2019年,若2018年以前未奖励成果可先提交,是否奖励根据以评审结果为准。已经获得奖励的论文,不得重复提交。
2.奖励条件
1)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的优秀科研成果系指由单位统一组织申报,上级主管部门组织评审,正式发文且颁发获奖证书的成果。
2)省部级及以上立项课题须在通过主管部门组织鉴定、取得结题通知后给予奖励,不予分期奖励。
3)在国际、国内权威期刊上发表的论文系指在我校科研处规定的国际、国内权威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不包括增刊上发表的论文及各类“会议纪要”、“会议综述”、“书评”等报道性文章。
4)对于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优秀科研奖的成果,成果第一负责人署名为上海外国语大学研究生的,按相应奖励标准对成果第一负责人予以奖励;对于其他署名人员,则不予以奖励,其奖金由第一负责人负责分配。
5)对获得多项同一级别奖励的同一成果,只对其中一项予以奖励,不重复奖励。
6)对获得不同级别奖励的同一成果,按其获奖级别中最高一级级别予以奖励。
7)已获得学校其他配套资金资助的各类优秀科研成果,不再予以奖励。
(二)时间安排
个人申报截止时间:2019年5月21日16:00
院系报送截止时间:2019年5月23日16:00
(三)申报工作流程
日 期 | 活 动 |
个人申报 2019年5月21日16:00前 | 1.申请人查看奖励办法,确定是否有资格申请。 |
2.申请人在研究生管理系统-科研成果模块录入成果信息。 | |
3.申请人向院系提交科研成果原件一份(请用标签贴纸标在成果处标注好自己的姓名),并根据从系统中导出的本人科研成果信息汇总excel表,填写好【研究生科研成果汇总表】(详见附件4)。 关于期刊论文成果,这里着重强调:在国外电子期刊发表论文、只有电子版没有纸质原件:申报人必须在提供电子版原文打印件的同时,登陆DOI验证网站(http://www.doi.org/),输入论文的DOI号后打印该查询网页,作为证明材料附上。 如果是SSCI、A&HCI、SCI、EI论文,必须提供收录证明原件。 | |
院系审核 2019年5月日23日16:00前 | 1.院系接收申请人材料。 |
2.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初审(期刊奖励的审核方法详见附件3)。 | |
3.在研究生管理系统里学生的科研成果院系评审意见中录入审核意见。 | |
4.汇总所有申请人的【研究生科研成果汇总表】,打印并盖上院系公章。扫描后通过OA系统发给研究生院黄婷老师。 | |
5.将申请人的申报材料和院系审核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与国际化办公室(虹口校区1号楼411室)。 | |
学校评审 2019年6月 底前 | 科研处、研究生院组织对所有材料进行审核并公示结果。 |
发放奖励 2019年7月 | 学校完成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发放工作。 |
三、联系方式
(一)相关咨询请联系所属院系教学秘书老师,联系方式请见研究生管理系统右侧“信息指南”栏目的“上海外国语大学院系研究生教学秘书通讯录”。
(二)各院系研究生教学秘书老师相关问题可咨询研究生院培养与国际化办公室,联系方式如下:
联 系 人:米健、黄婷
联系电话:35372813(虹口)
联系地址:虹口校区1号楼411室
附件:
1. 上海外国语大学研究生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办法(上外科〔2018〕8号)
2. 上海外国语大学科研奖励办法(试行)(上外科〔2018〕4号)
3. 怎样判断期刊是否符合奖励范围的方法
4. 研究生科研成果汇总表
附件下载地址:http://portal.shisu.edu.cn/node/23432
研究生院培养与国际化办公室
2019年5月5日
http://portal.shisu.edu.cn/node/234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