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国语大学第六届“导师学术引领计划项目”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21浏览次数:283


各学院(系、部)及研究生:

为提高我校研究生科学研究和学术创新能力,切实加强导师对研究生的学术指导,加大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力度,学校设立“导师学术引领计划项目”。根据《上海外国语大学“导师学术引领计划项目”实施办法》(上外科〔20203号)(附件1,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学校现启动第六届“导师学术引领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本项目强调研究生导师的学术指导过程及研究生的研究主体作用。项目负责人为研究生导师,组织与实施需要研究团队和指导教师间积极沟通交流。致力于参加项目的研究生需积极主动联系导师,由导师负责指导组建相关课题研究团队申报项目。参加项目的研究生,在毕业前完成项目中承担的课题任务。特别提醒:

1.关于项目成员(即研究生)构成:项目成员不得少于3人且不超过5人(不含项目负责人及副导师)同时,应注重硕士、博士研究生的比例,硕士研究生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2.项目成员一次只能参加一个导师学术引领计划项目的申报。

3.已获“导师学术引领计划项目”资助尚未结项的项目成员不得申报、本校教师在职攻读研究生学位者不得申报。

4.根据《实施办法》中关于对“不合格”项目的处理办法,第四届“导师学术引领计划项目”未能成功结项(含整改延期)的导师,不能申请第六届项目。

二、申报及评审流程

学校第六届“导师学术引领计划项目”立项数原则上不超过40,故本次申报工作采取统计申报意向、院系组织立项评审、学校统一公示的方式进行。

(一)统计申报意向阶段

1.1127日(周一)前,有意向申报本届项目的导师组织研究团队填写《上海外国语大学导师学术引领计划项目申报表》(附件2),并提交至所属院系相关工作人员处进行审核(注:院系须对申报团队的资格进行严格审核,即《通知》第一条“申报要求”中的第1234条内容),并由院系填写《第六届“导师学术引领计划项目”申报意向统计表》(附件3),并发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工作邮箱:mijian3019@126.com

3.124日(周一)前,学校对所有申报团队的申报资格进行复核。同时,根据“第六届项目立项数原则上不超过40的要求,结合各院系申报意向数,并参照往年院系参与度、院系研究生总人数、往届项目结项率等因素,确定院系最终可立项的项目数。

(二)院系组织立项评审阶段

1.1215日(周五)前,院系须根据《实施办法》第二章“申报与评审”有关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与遴选,确定本院系项目立项名单,并在本院系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各项目院系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评审方式(线上/线下),同时参照《实施办法》第九条“项目评审”中的“评审标准”组织项目评审,凡符合“评审标准”的项目可予立项。

同时,院系将《“第六届导师学术引领计划项目”立项情况汇总表》(附件3PDF扫描版本(须院系领导签字,盖章)及WORD版本(便于后期汇总)通过学校OA系统报送研究生院培养与国际化办公室(米健)备案。

(三)学校统一公示

1222日(周五)前研究生院对各院系报送的项目进行校内公示,并启动立项项目经费申请工作

三、联系方式

如对本次申报工作任何疑问,请及时与研究生培养与国际化办公室联系

联 系 人:米健、姜春花

联系电话67702038/35372813

联系地址:松江校区行政楼237/虹口校区1号楼411


附件:

1.上海外国语大学“导师学术引领计划项目”实施办法(上外科〔20203号)

2.上海外国语大学导师学术引领计划项目申报表

3.第六届“导师学术引领计划项目”申报意向统计表

4.第六届“导师学术引领计划项目”立项情况汇总表

https://portal.shisu.edu.cn/r/w?cmd=com.awspaas.user.apps.datamanager_html&appId=com.awspaas.user.apps.newonline&html=details.html&ext2=NEWS2023-11-210032

研究生院 科研处

2023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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