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外国语大学“导师学术引领计划项目”实施办法》(上外科〔2020〕3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附件1)文件要求,现就第五届“导师学术引领计划项目”中期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方式
1.各项目院系根据《实施办法》要求,自行组织项目中期考核工作。
2.各项目院系须根据《实施办法》第三章“实施与管理”有关规定,对中期考核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并组织院系内评议。同时,项目院系应做好中期考核材料的存档工作并将其作为结项验收的重要参考依据。
3.各项目院系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中期考核(线上/线下)。
4.经中期考核项目实施无明显进展者,院系可视情况对项目进行调整或做出撤销项目的处理,并部分或全部追回项目启动经费。
二、时间安排
1.10月27日(周五)前,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成员向项目所属院系提交中期考核材料(含电子版与纸质版,提交方式由项目院系自行安排),具体如下:
(1)《上海外国语大学“导师学术引领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附件2)
(2)《上海外国语大学“导师学术引领计划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表》(附件3)。
(3)《上海外国语大学“导师学术引领计划项目”科研成果统计表》(附件4)。
注:中期检查工作进行时,如项目组已有成果发表,则填写《上海外国语大学“导师学术引领计划项目”科研成果统计表》(附件4),同时需将发表的科研成果上传至研究生管理系统,由项目院系在系统中进行审核。如尚未有成果发表,可不填写此表。
2.11月10日(周五)前,项目院系完成中期考核工作,并在本院系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同时,项目院系将《上海外国语大学“第五届导师学术引领计划项目”中期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5)PDF扫描版本(需院系领导签字,盖章)及WORD版本(便于后期汇总),通过学校OA系统报送研究生院培养与国际化办公室(米健)备案。
三、项目组申请提前结项办理说明
根据《实施办法》规定,若中期考核时项目已达到结项要求,项目负责人可以向项目院系申请提前结项,研究成果经鉴定合格者,学校按项目评定等级予以相应奖励。项目组可参照在校园信息平台发布的“第四届项目结项通知”中有关“结项条件等要求”,向项目院系提交结项申请,由项目院系组织结项验收。
四、其他
1.项目负责人与项目成员如有任何疑问,请与项目所属院系联系。
2.项目院系如有疑问,请与研究生院培养与国际化办公室联系:
联 系 人:米健,姜春花
联系电话:67702038/35372813
联系地址:松江校区行政楼237室/虹口校区1号楼411室
附件:
1.上海外国语大学“导师学术引领计划项目”实施办法
2.上海外国语大学“导师学术引领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
3.上海外国语大学“导师学术引领计划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表(样表)
4.上海外国语大学“导师学术引领计划项目”科研成果统计表(样例)
5.上海外国语大学“第五届导师学术引领计划项目”中期考核结果汇总表
6.上海外国语大学第五届“导师学术引领计划项目”立项名单
研究生院 科研处
202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