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完善研究生培养的质量监督和创新激励机制,提高研究生学位授予质量,根据《上海外国语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实施办法》(上外研〔2021〕10号)相关内容,现将本次我校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事宜说明如下,请做好具体推荐工作。
一、评选范围
(一)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我校授予的博士、硕士学位者(含专业学位)的学位论文;
(二)涉密的学位论文不得参评。
二、申报材料
(一)参评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1.纸质材料
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1);
2.电子材料
(1)博士学位论文(PDF格式)(须与答辩定稿后提交到校图书馆存档的原文保持一致);
(2)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WORD格式);
(3)电子文档命名格式为:
文件内容 | 文件格式 | “单位”文件命名规则 |
1.学位论文原文 | PDF/ZIP | YB_10271_作者姓名_LW.PDF 如:YB_10271_张三_LW.PDF |
2.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1) | WORD/ZIP | YB_10271_作者姓名_TJB.DOC 如:YB_10271_张三_TJB.DOC |
(二)参评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含专业学位):
1.纸质材料
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2、附件3);
2. 电子材料
(1)硕士学位论文(PDF格式)(须与答辩定稿后提交到校图书馆存档的原文保持一致);
(2)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WORD格式);
(3)电子文档命名格式为:
文件内容 | 文件格式 | “单位”文件命名规则 |
1.学位论文原文 | PDF/ZIP | YS_10271_作者姓名_LW.PDF 如:YS_10271_张三_LW.PDF |
2.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1) | WORD/ZIP | YS_10271_作者姓名_TJB.DOC 如:YS_10271_张三_TJB.DOC |
三、评选名额、程序
1.评选名额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确定的本学科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本学科当年授予博士学位者总数的20%;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本学科授予硕士学位者总数的5%。博士论文总数不足5篇的学科可确定1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入选;硕士论文总数不足20篇的学科可确定1篇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入选。
2. 评选程序
(1)各院系所初评:各院系所可从答辩时入选的优秀论文中择优推荐并进行初评,初评完毕后,请将推荐者的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提交至学位点所在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2)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选推荐:请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限额,评选各院系所提交的申报者各项材料,确定推荐参评名单。请将推荐参评者的所有纸质材料和汇总名单(格式请见附件4)在2023年10月14日前提交至研究生院学位与学籍办,参评者的电子材料和汇总名单电子版请同时发送至sisuxwb@vip.163.com(邮件请命名为“学位授予年份—优秀论文参评—博士/硕士—专业”)。
(3)外审:研究生院将各学位评定分委会评选推荐的论文送校外同行专家评审。经三分之二及以上外审专家认定为“优秀”的论文视为通过外审。
(4)公示:研究生院将通过外审的候选论文名单(包括论文作者姓名、导师姓名、论文标题、学科专业)进行为期20天的公示。
对候选论文提出的异议需以书面形式提出,包括论文题目、作者姓名、异议内容、支持异议的相关依据,以及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研究生院负责处理异议,并对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公示期结束后,无异议和复议后驳回异议的候选学位论文,进入终审。
(5)终审:研究生院将通过公示的候选论文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者即可作为校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研究生院将终审结果予以公布。
四、其他说明
对获得校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作者和导师,学校将给予表彰和相应的奖励。
电话:021-67701268、35372744,邮箱:sisuxwb@vip.163.com
联系人:周倩
附件:
附件4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参评上海外国语大学优秀论文汇总名单.docx
附件5 上海外国语大学有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学科专业目录20221201.pdf
研究生院学位与学籍办公室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