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国语大学
2013届上海市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通知
全体研究生同学:
上海外国语大学2013届上海市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活动即将启动。根据学校《上海市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实施办法》,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2013届中国籍毕业研究生(不含本校、本市在职研究生)。
二、名额
2013届中国籍毕业研究生(不含本校、本市在职研究生)总人数的3%。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遵纪守法,有良好的品德修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4.学习勤奋,成绩优秀,各科平均分80分以上(含80分),有一定 的学术成果;
5.研究生在读期间各方面表现优秀,至少曾获得一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者“优秀研究生”称号。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申请资格:
(1) 在校期间受到各类处分(含通报批评);
(2) 在校期间,在考试、论文写作或就业过程中出现有违诚信行为。
四、评选流程及时间安排
1. 个人申请 1月5日(周六)至1月8日(周二)
(1) 研究生个人根据申请条件向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提交以下相关材料:
① 《上海市优秀毕业生申请表》(附件一);
② 《科研测评自评表》(附件二):参照《研究生科研测评指标体系》(详见附件三)要求填写;
③ 科研论文全文及期刊封面目录、专著的封面目录封底及内容摘要复印件。本次科研测评材料的有效期限为2010级:2010年9月15日至2013年1月7日;2011级:2011年9月13日至2013年1月7日。发表的论文必须有上海外国语大学署名;
④ 成绩单复印件;
⑤ 荣誉证书复印件。荣誉获得的有效期限是2010级:2010年9月15日至2013年1月7日;2011级:2011年9月13日至2013年1月7日。以荣誉证书上的日期为准;
⑥ 《荣誉加分表》(附件四):根据荣誉加分规则填写;
所有材料只需提交纸质版,并带原件备查(2012年度校级先进个人荣誉由于证书未下发,可不用提交复印件,由评审委员会复核)。
备注:提交过2012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材料的同学,若没有新的申请材料,可以只提交复印件,不用核查原件。
纸质材料请于1月8日(周二)上午8:30—10:30集中提交至虹口校区1号楼408室(其他时间不予受理,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可以委托他人代交)。
(2)学生个人提交申请后,评审委员会根据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分。分值(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计算遵循以下规则:
总分= 成绩绩点*50%+科研分*25%+荣誉加分*25%
① 成绩绩点按已有成绩计算(计算方法见附件五),由评审委员会统一填写;
② 科研评分由申请人填写,评审委员会复核;
③ 荣誉加分由申请人填写,评审委员会复核;
加分规则:所有加分以荣誉证书落款章为准。校级先进个人荣誉(限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研究生,校教育奖励基金等各项荣誉)每次加1分;市级先进个人荣誉每次加2分;国家级先进个人荣誉每次加3分;市级及以上各类比赛获奖:优秀奖每次加0.5分,二三等奖每次加1分,一等奖或特等奖每次加2分。
④ 申请人的最后得分在研究生部网站上公布。
2. 汇总初选 1月9日(周三)至1月16日(周三)
评审委员会汇总成绩、科研和荣誉分值,根据申请条件确定进入班级推选的名单,在研究生部网站上公示。
3. 班级推选 2月26日(周二)至3月4日(周一)
各班组织班级现场陈述,候选人主要从学习、科研、社会服务等方面进行陈述,班级同学进行现场打分。
各班根据候选人最后得分以及班级具体名额,推选出进入到学校答辩环节的候选人。总得分依据以下公式计算:
总得分=初选得分*50% + 班级评审得分*50%
备注:具体工作将在下学期初班干部大会(2月26日)上布置。
4.候选人答辩 3月上旬
研究生部评审委员会组织候选人进行现场答辩,差额确定评审结果。
5. 结果公示 3月上旬
研究生部评审委员会网上公示评审结果(不少于三个工作日),充分征求师生意见,接受异议处理。
6.学校审批 3月中旬
获奖候选人按照要求填写有关表格,报学校审批。
7.评审结果上报市教委审批 3月中下旬
五、其他
1、严禁弄虚作假,在评审中一旦发现有作假、虚填、隐瞒等违规行为,立即取消评选资格,并通报批评;在评审后一旦发现有上述违规行为,立即取消其优秀毕业生称号、收回荣誉证书,并通报批评,已毕业的学生则通知其用人单位。
2、凡被评为优秀毕业生者如不能按时毕业、或在就业过程中有不诚信行为等情况,将取消其优秀毕业生称号并收回荣誉证书。
附件二:附件二:科研测评自评表.doc
附件四:附件四:荣誉加分表.doc
附件五:附件五:绩点计算方法.doc
上海外国语大学研究生部评审委员会
201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