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对象:
计划在我校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相关人员。
二、报名资格:
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者方可提出申请,经报名资格认定合格者可报名参加考试:
1、所在单位同意本人在上海外国语大学申请硕士学位;
2、2006年7月以后在上海外国语大学修读研究生课程,并已通过我校规定的所有课程考试;
3、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即2007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
三、报名资格认定:
1、报名资格认定时间及地点:
8:30―11:
地点:上外研究生部学位办公室(大连西路550号1号楼418室)
2、需要提交以下全部材料: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资格审查表》(下载地址:见本文末,此表一式两份,均必须由本人亲笔填写,不可复印,贴近期同底片二寸免冠照片各1张。由本人提交给上外学位办,由上外学位办审核后,一份留上外,一份由本人保存,供现场报名点确认使用。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已修完所有课程的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上海外国语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申请表》(下载地址:见本文末),填写完毕后,请带整本原件及其中第3页(个人情况)、第4页(单位意见)的复印件
四、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所有报考者须在
2、现场报名:在
★现场报名地点:徐汇区华山路1954号 上海交通大学新上院300室
杨浦区四平路1239号 同济大学瑞安楼(研究生院)底楼
★注意事项:报考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信息输入和现场信息确认,逾期不予办理。只进行网上报名信息输入未到指定现场报名点办理照相等相关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
五、准考证取得方式:考生应于
六、考试时间、地点:
上午9:00―11:30 外国语水平考试;
下午2:30―5:30 学科综合水平考试。
地点:同济大学(四平路1239号)
七、成绩下达和公布:教育部不再颁发书面合格证书,请自行在网上(www.cdgdc.edu.cn)查询成绩,需申请硕士学位者请务必打印相关网页保存。
八、 考试大纲及指南
所有学科的考试大纲及指南均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发行。其中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电气工程、作物学等学科使用第一版;哲学、教育学、中国语言文学、历史学、生物学、机械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建筑学、工商管理、农林经济管理和图书馆、情报与档案管理等学科使用第二版本;政治学、社会学、心理学、新闻传播学、地理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管理科学与工程和公共管理等学科使用第三版本;经济学、法学、临床医学和法语等学科(语种)使用第四版本;英语、德语和日语等语种使用第五版本;俄语使用第六版本。
以上通知适用于在上外申请硕士学位,并在上海地区参加考试的学员。
相关下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资格审查表》
上海外国语大学研究生部学位办公室
201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