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外国语大学研究生课程管理规定》(上外研〔2021〕9号)(附件2),本学期缓补考安排在下一学期开学后第三教学周内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缓(补)考申请
(一)申请对象:
缓考:因病或考试时间冲突等原因确不能按时参加课程考核的研究生
补考:课程考核不合格的研究生
(二)申请时间:
缓考:2023年6月5日-6月11日
补考:2023年9月11日-9月24日
(三)申请流程:
缓考(详见附件1):
补考:
二、课程缓(补)考组织安排
(一)组织单位:开课院系(单位)负责统筹安排缓(补)考时间、地点并及时通知应缓(补)考研究生等一应事宜。
(二)考核时间:缓(补)考安排在下一学期开学后第三教学周内进行,具体考核安排及时间请询问各开课院系。
(三)考核说明:
研究生考核要严格遵守考核纪律,凡出现舞弊行为者,相关情况据实记载,并由学校视其违纪或者作弊情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具体参照《上海外国语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附件3)执行。
1.研究生无正当事由且未办理缓考手续而不参加考核的(包括未在任课教师规定时间内提交课程论文的),以及参加考核但不上交试卷的,均按缺考处理,给予批评教育,缺考情况据实记载。
2.缓考申请未经院系、研究生院审核通过而不参加考核者,按缺考处理。
3.缓考不及格不再安排补考,每门课程只能申请补考一次。凡必修课程补考不及格的,必须重修该门课程;凡选修课程补考不及格的,根据培养方案要求可重修该门课程或另修其他课程。
三、课程缓考成绩管理
根据《上海外国语大学研究生课程管理规定》(上外研〔2021〕9号),本学期课程的缓补考工作须于下学期第三教学周结束之前全部完成:
缓考:成绩单上作缓考标记,缓考成绩按实记载。
补考:成绩单上作补考标记。补考通过,成绩按及格计(60分);补考不及格,学生重修。
附件:
1.研究生管理系统学生缓考申请操作指南
2.上海外国语大学研究生课程管理规定(上外研〔2021〕9号)
3.上海外国语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上外学〔2021〕4号)
研究生院 培养与国际化办公室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