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教育部关于课程思政建设有关要求,进一步提升课程思政建设质量,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发布《关于组织2023年度上海学校课程思政建设质量提升行动”的通知》(沪教委德〔2023〕17号)(附件1),内附《2023年度上海学校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和示范团队建设工作方案》,决定继续开展上海学校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和示范团队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及额度
根据上海市通知,我校本次可申报的项目包括:
1.普通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项目
我校可推荐普通本科课程不超过6门、研究生课程不超过2门。各单位可推荐申报普通本科教育课程、研究生教育课课程各不超过1门。
2.继续教育项目
我校可推荐1门继续教育课程,包括函授、业余、成人脱产班、网络教育、开放教育、自学考试及各类非学历教育课程。继续教育相关单位最多可推荐申报继续教育课程1门。
二、申报条件
各项目申报条件请详见《关于组织2023年度上海学校课程思政建设质量提升行动”的通知》(沪教委德〔2023〕17号)(附件1)第5-7页。
三、报送要求
请各相关单位仔细阅读上海市通知要求,认真总结和梳理本单位近年来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的相关成果,积极整合优质资源,认真组织遴选、推荐,经单位审核后向学校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
1.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和团队申报书(附件2)
2.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和示范团队申报汇总表(附件3)
3.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和示范团队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4)
以上材料请于6月2日(星期五)16:00前以院系为单位统一提交,含word版和经各单位党政负责人签字、盖章的PDF版。普通本科教育项目交至教务处,研究生教育项目交至研究生院,继续教育项目由继续教育学院汇总后交至教务处。
学校将择优向上海市推荐。
教务处联系人:刘思诗、孔祥博
联系地址:松江校区行政楼203室
联系电话:67701028
电子邮箱:jiaoxueke@shisu.edu.cn
研究生院联系人:米健
联系地址:松江校区行政楼237室/虹口校区1号楼411室
联系电话: 67702038/35372813
电子邮箱:yanbupeiyangban@vip.126.com
附件:
1.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上海学校课程思政建设质量提升行动”的通知(沪教委德〔2023〕17号)
2. 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和团队申报书
3.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和示范团队申报汇总表
4.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和示范团队申报信息汇总表
教务处、研究生院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