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部):
2023年上半年研究生科研成果统计及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工作即日起启动。为更好地完成此项工作,现将相关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科研成果统计
请所有在校研究生将自己取得的正式公开发表的科研成果、已考取本专业学位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相关资格考试应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录入上海外国语大学研究生管理系统,其中资格证书请在竞赛获奖一栏选择“资格证书”分类。
所有研究生填报的数据将成为学校各类评奖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同时也能全面反映院系和学校的培养质量。
(一)统计对象
取得上海外国语大学学籍的研究生。
(二)统计范围
成果类型包括论文(期刊论文、论文集论文、报刊文章、宣读论文)、著作、专利、被采纳的研究报告、各类竞赛活动获奖。填写时成果必须已于在校期间正式发表,必须已产生纸质原件(电子期刊除外),已经提交过的科研成果无须重复填写。
(三)成果录入方法
请成果第一署名人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http://wiseduehall.shisu.edu.cn/new/index.html),进入“我的科研成果申请应用上外”,准确录入成果信息,并上传完整的佐证材料(系统操作视频详见附件1)。
若成果是多人合作完成,第一署名人须写明全部成员及相应分工比例,其他成员无须重复申报。若第一署名人为老师或校外人员,则由校内第一署名学生申报。在申报多人合作成果时,作者人数、顺序须与成果保持一致。
系统上传材料要求如下(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
成果类型 | 上传材料 |
论文 | 上传【封面、版权页、目录页、论文页】至附件 (1)在国外电子期刊发表、只有电子版没有纸质原件的论文,请提供论文打印件和DOI验证网页打印件至附件; (2)SSCI、A&HCI、SCI、EI收录论文,请提供论文全文和检索证明原件(由专业机构出具并盖章)至附件。 |
著作 | 上传【封面、版权页、目录页、作者简介、前言、后记】至附件 |
宣读论文 | 上传【会议日程安排(含本人发言或报告的日程页)、会议邀请函、护照首页及标有出入境日期页面复印件(针对境外参会人员,在线会议可以不上传)、论文全文】至附件 |
研究报告 | 成果不涉密:上传【研究报告、采纳证明】至附件 注:若没有采纳证明,但是正式出版的有ISBN号的图书,请填写到“论文”类型选择“论文集论文” |
成果涉密:上传【采纳证明】至附件 | |
竞赛奖励 | 上传【获奖证书】至附件 |
(1)已填写过的科研成果无须重复录入研究生管理系统; |
(四)科研成果统计审核
院系自行完成科研成果统计审核后提交研究生院审核。院系审核依据包括但不限于研究生在系统中填报的信息及材料,如有补充要求,请院系自行发布通知。
二、优秀科研成果奖励
(一)申请奖励流程
个人申报——院系初审——研究生院、科研处复审——专家终审——公示——发放奖励
(二)奖励申报时间
个人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5月15日(星期一)16:00
院系对学生在研管系统填写的成果(含附件)信息与材料原件信息进行核对并将原件送至研究生院。截止时间:2023年6月16日(星期五)16:00
(三)奖励成果起止时间
此次优秀成果获奖或发表的时间应为2023年,2023年以前未申请奖励的成果可先提交,是否奖励以最终评审结果为准。
(四)奖励申报要求
若符合奖励办法(详见附件3、4)要求的成果,可以申请成果奖励,请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完成科研成果填写之后,在“科研成果-奖励与评分-是否申请成果奖励”字段选择“是”,且必须向院系提交成果原件1份,并在原件材料中备注好姓名、学号等信息。
其中,在国外电子期刊发表、只有电子版没有纸质原件的论文,请提供论文打印件和DOI验证网页打印件;SSCI、A&HCI、SCI、EI收录论文,请提供论文全文和检索证明原件(由专业机构出具并盖章);研究报告请提供报告1份,采纳证明原件、复印件各1份。
(四)申请奖励成果审核
院系在系统中审核学生申报信息,对申请人材料原件进行核对初审;将通过审核的申报材料原件送至研究生院培养与国际化办公室(松江校区行政楼237室;虹口校区1号楼411室)。科研处、研究生院将按照相关管理办法(附件3、附件4)组织对本次申报成果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公示结果并奖励。
申报、审核成果过程中请仔细阅读附件2:科研成果统计常见问题及答疑,有其他问题可咨询研究生院培养与国际化办公室、科研处。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黄婷、刘旭婷
联系电话:67702038(松江);35372813(虹口)
工作邮箱:yanbupeiyangban@vip.126.com
联系地址:松江校区行政楼237室;虹口校区1号楼411室
附件:
1.科研成果管理应用操作指南(视频)
2.科研成果统计常见问题及答疑
3.上海外国语大学研究生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办法(上外科〔2018〕8号)
4.上海外国语大学科研奖励办法(试行)(上外科〔2018〕4号)
研究生院培养与国际化办公室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