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部):
为贯彻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附件1)精神,我校教育类研究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现就2023届教育类研究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安排如下:
一、适用范围
我校符合条件的2023届教育类研究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考核合格的2023届毕业生,可凭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结果,免考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部分或全部科目,也可自愿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本次免试认定工作仅面向2023届教育类研究生。
教育类研究生是指教育学学术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0401)、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0451)和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0453)。
二、考核原则
采取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分级分类、公开公平公正等原则组织教师职业能力考核,其中笔试部分由学校统一命题组织实施,面试部分结合中小学教育实习实践环节一并考核。经学校考核认定成绩合格者,方可获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三、具体工作安排
(一)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准备阶段
1.2023年3月17日(周五)前,学校相关学院(部)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及市教委、学校工作安排,按专业(二级学科)自行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报名免试认定工作、完成培养过程性考核、确定免试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和任教学科,将《公费师范生和教育类研究生教育教学能力培养过程性考核鉴定表》(附件2)、《公费师范生和教育类研究生教育教学能力培养过程性考核鉴定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培养与国际化办公室备案。
(二)教师职业能力测试阶段
1.3月中下旬-4月中旬,学校相关学院(部)完成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含笔试、面试),具体安排后续通知。
2.4月中旬-5月,学校教育教学能力考核领导小组确定《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获得者名单,并根据市教委工作安排,上报《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获得者人员信息数据,制作并颁发《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注:以上时间节点,如教育部、市教委在2023年有最新的时间安排,则以上级部门的官方时间为准,具体后续通知。)
四、联系方式
如相关学院(部)有任何疑问,请及时与研究生院联系。
联系人:米健,姜春花
联系电话:67702038/35372813
联系地址:松江校区行政楼237室/虹口校区1号楼411室
附件:https://portal.shisu.edu.cn/r/w?cmd=com.awspaas.user.apps.datamanager_html&appId=com.awspaas.user.apps.newonline&html=detailsyl.html&sid=c0974e8d-6795-4f3e-8613-8a9b7ca19417&ext3=0&ext2=NEWS2023-02-220003
1.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
2.公费师范生和教育类研究生教育教学能力培养过程性考核鉴定表
3.公费师范生和教育类研究生教育教学能力培养过程性考核鉴定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