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现启动2023年5月答辩研究生“学位论文初稿完成情况”检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位论文初稿完成情况”申请和审核
学历教育博士生、硕士生
学生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根据实际填写学位论文初稿完成情况,提交导师审核(操作说明请见附件1)。系统自动将学生申请流转给导师审核。导师登录系统查看、审核学生申请,审核通过后,系统自动将学生申请和导师审核信息流转给院系审核(导师、院系审核操作说明请见附件2、附件3)。学生、导师、院系、教学秘书均可在学位论文初稿申请页面通过“审核日志”实时查看申请流转情况和审核进度。
提醒:学生提交申请前请将学位论文初稿提交导师审核,提交申请后请立即告知导师,以便导师和院系及时审核。
二、“学位论文初稿完成情况”材料提交
学历教育博士生、硕士生
请教学秘书从研究生管理系统汇总导出本学科专业已完成学位论文初稿并通过审核的学历教育学生信息,文件命名方式为:院系__学位论文初稿名单__202305**,在2022年12月21日前将学生信息表发送至sisuxwb@163.com,教学秘书操作说明请见附件4。
三、注意事项
1.请研究生、导师、院系根据学位论文初稿完成情况如实填写和审核。
2.未提交学位论文初稿完成情况申请的研究生,不得参加后续的学位论文“校内盲审”、“校际盲审”、预答辩、答辩和学位申请等环节。
3.学位论文“校内盲审”需于2023年2月中旬完成,“校际盲审”将于2023年2月下旬进行,学位论文答辩需于2023年5月底之前完成。
具体时间和要求请届时见研究生管理系统和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附件请见“http://wiseduehall.shisu.edu.cn/new/index.html”
研究生院学位与学籍办公室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