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国语大学学生宿舍违章、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7-09-01浏览次数:1314

上海外国语大学学生宿舍违章、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学生宿舍是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的主要场所之一,也是学校开展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为加强学生宿舍的管理,防止学生夜间晚归、损坏公物、违章用电、饭菜带入寝室、谩骂值班人员等违章、违规行为的发生,积极营造文明、舒适、整洁的校园环境,现制定《上海外国语大学学生宿舍违章、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学生违反宿舍管理条例,坚持以教育为主,并实行分级管理。由校舍服务部出具违章、违规处理通知单(以下简称处理通知单),送达违章者本人,照章执行。属校有关职能部门和院系处理权限的,由校舍管理服务部出具违章、违规建议处理通知单(以下简称建议处理通知单),分级送达学生所属院系或有关职能部门,处理结果一般应在两周内反馈给校舍服务部。

.学生违反管理条例,应按照以下规定作出处理:

1. 对违章用电的处理规定:

(1)学生宿舍严禁使用各种违章电器,违者,由校舍管理服务部出具《处理通知单》,没收其违章电器。

(2)学生违章用电造成公物损坏、发生火警苗子并造成严重后果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 对损坏公物的处理规定:

学生损坏公物(门、门锁、窗、墙、家具、电器、消防设施、供水供电设施和其它学校财产等),应由当事人照价赔偿;宿舍内的门、门锁、窗、墙、家具、电器、供电设施等学校财产损坏而无人承认时,应由该宿舍人员负责赔偿。

3. 对夜间晚归的处理规定:

学生宿舍实行24小时值班管理制,学生夜间超过规定的关门时间而晚归的(急病就诊、学院有关领导同意除外),须向值班员办理登记手续,并说明晚归理由。

5. 对谩骂管理人员的处理规定:

对不服从校舍管理服务部管理人员的管理,谩骂值班人员(包括宿舍管理员、清洁工、维修人员)者,校舍管理服务部应向院、系出具《建议处理通知单》,并提出批评教育或警告处分建议。

6. 对留宿他人的处理规定:

学生在宿舍内留宿他人或转借寝室钥匙供他人使用的,一经发现,由校舍管理服务部提出《建议处理通知单》,建议学院给予其批评教育;对拒不服从劝阻或留宿异性的学生,由校舍管理服务部向学院提出处分建议。

7. 学生用水冲洗寝室地面,造成漏水、漏电,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凡造成不良后果的,当事人应按全额赔偿经济损失(无人承认时,由该寝室人员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违反宿舍管理条例,受到违章、违规处理者,各学院应将其违章、违规行为记录在案,作为其品德鉴定、评优、奖学金评定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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