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加强青年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不断增强青年导师使命感、责任感、荣誉感,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设立“卓越青年研究生导师奖励基金”。根据《关于启动2022年度“卓越青年研究生导师奖励基金”的通知》(教师基金会函〔2022〕10号)精神,我校决定开展2022年度“卓越青年研究生导师奖励基金”申报工作,现将校内遴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卓越青年研究生导师奖励基金”总体情况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对人才及研究生教育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教育部等部门出台的《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新时代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提升青年导师队伍水平,加快培养国家急需的高层次人才。
(二)项目设置
1.项目名额及奖励标准:奖励基金面向“双一流”建设高校开展,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每年组织一次,每年奖励20名左右卓越青年研究生导师,每名导师给予奖教金20万元左右人民币(含税),并纳入中国教育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优质专家资源库”。
2.评选流程:由各高校按照遴选标准及名额推荐人选。由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委托相关领域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会根据各高校上报的人选推荐材料,独立运作、差额遴选,给出建议入选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由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正式通知公布。
3.项目性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本奖励基金是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为响应党和国家号召设立的、由社会捐资设立的公益项目,旨在奖教助教,不可作为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三)遴选标准及推荐名额
1.遴选标准: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服务国家为最高追求,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崇高使命,坚持师德师风为第一标准、教学科研创新为核心能力,在面向基础学科、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等方面,为研究生人才培养做出卓越贡献的青年导师。
2.教龄及年龄:担任研究生导师5年及以上,且至少指导2届毕业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22年8月31日)。截至2022年8月31日,担任校领导职务的导师不纳入推荐范围。
3.推荐名额:各高校可推荐1名人选。
二、校内遴选工作有关事项
(一)院系初选
1.各院系须按照“导向明确、程序公正、创新引领、关注青年、宁缺毋滥”的工作原则,进行院系内选拔。
2.每个院系可推荐1
符合遴选标准的青年研究生导师参加校级层面专家评审。
3.院系党组织须对申报人选意识形态、师德师风、是否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等方面进行严格把关。
4.院系按照遴选标准及推荐名额进行推荐,推荐后在院系内部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于9月26日(周一)17:00前,将《卓越青年研究生导师奖励基金推荐表》(附件2)(EXCEL版本、盖章后的PDF版本)通过OA系统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米健老师,逾期视为放弃申报。纸质材料同时送交至研究生院培养与国际化办公室。
(二)校级专家评审
1.9月30日(周五)前,学校组织校级层面专家评审,遴选出1名青年研究生导师。
2.10月14日(周五)前,进行校级层面5个工作日的公示,并将推荐材料报送至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
(三)其他
各院系有任何疑问,请及时与研究生院培养办联系。
联系人:米健,姜春花
联系电话:67702038/35372813
办公地址:松江校区行政楼237室/虹口校区1号楼411室
附件:http://portal.shisu.edu.cn/node/29100
1.关于启动2022年度“卓越青年研究生导师奖励基金”的通知(教师基金会函〔2022〕10号)
2.卓越青年研究生导师奖励基金推荐表
研究生院
2022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