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2017年12月答辩的博士生、硕士生:
现启动学位论文初稿完成情况检查工作,请按下列说明办理各项事宜。
请于近日将学位论文初稿提交导师和所在专业点审核,请在2017年6月9日—6月15日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填写论文初稿完成情况,并提交导师审核。操作说明请见附件1。
注意事项:
1.请务必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填写并提交论文初稿完成情况,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论文盲审、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阶段。
2. 提交论文初稿完成情况表前需通过开题报告和中期考核,表中“中期考核通过时间”、“开题报告通过时间”如不清楚,请咨询培养办,电话35372813;
3. 请研究生、导师、专业点负责人根据学位论文初稿完成情况如实填写;
4. 同等学力硕士生、同等学力博士生请下载初稿完成情况表纸质版(附件2),经导师、专业点签字后将纸质版交至1号楼411室;
5. 在上述时间无故不提交者,将视为放弃2017年12月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
6. 未提交学位论文初稿完成情况的研究生,不得参加学位论文“校际盲审”、上海市学位论文“双盲”抽检、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
7. 学位论文“校际盲审”将于2017年9月中上旬进行,具体时间和要求请届时见网站通知。博士生均需参加,硕士生实行抽检。
上海市学位论文“双盲”抽检将于11月上旬进行。
研究生部学位办
2017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