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海市盲审抽检范围
2016年12月答辩的全体博士生(学历教育博士生、同等学力博士生)、全体硕士生(学历教育硕士生、同等学力硕士生)均需参加抽检。
二、上海市盲审流程
(一)提交申请
1. 2012年及以后入学的学历教育博士生、学历教育硕士生
请于10月31日—11月4日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操作说明请见附件1),填写上海市盲审简况表,并提交给导师和所在专业点审核,导师和专业点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盲审。申请提交后,请立即告知导师,以便导师和专业点及时审核。请务必在上述时间段内提交申请,11月5日系统关闭学生提交申请版块。
2.同等学力博士生、同等学力硕士生和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学历教育博士生、学历教育硕士生
①请填写“上海市学位论文盲审申请表”(请见附件2)并提交给导师和所在专业点审核,该表必须经导师签字认可和所在专业点加盖公章认可后,方为有效。
②“上海市学位论文盲审申请表” 打印、手写均可,最后一栏的等级评定分A、B、C、D四等:A—优、B—良、C—中、D—差(不合格)。
③“上海市学位论文盲审申请表”经导师和所在专业点审核通过后,请于11月4日(星期五)下午14:00—16:00交到虹口校区1号楼420室。
(二)参加抽检
1.研究生部学位办对通过导师和专业点审核的研究生发放“盲审身份确认号”(抽检密码),各位研究生凭此确认号参加盲审抽检。
2.“盲审身份确认号”将于11月11日(星期五)上午8:30张贴在研究生部(虹口校区1号楼4楼)橱窗,不在网上公布。
3.请各位研究生凭“盲审身份确认号”在11月11日(星期五)下午14:00前登录上海市盲审系统http://lwms.seei.shec.edu.cn参加论文抽检。请务必在上述时间段内认真、如实填写各项信息。
(三)抽中盲审的研究生请务必按时办理如下事宜(未抽中者无需办理):
1.在抽中当日将论文电子稿发送到sisuxwb@126.com(邮件主题请按“专业—学号—姓名”格式命名),学位办对抽中盲审的论文进行查重检测和结果反馈;
2.在11月17日(星期四)上午10:00前,将以下材料交到学位办(虹口校区1号楼420室):
①装订后的学位论文一份(学位论文封面模板请见附件3和附件4,请自行到复印店打印并用200克白色铜版纸作为封面装订),论文中不得含有导师姓名、作者姓名、简历、致谢页等个人信息。
②填写完毕的“上海市学位论文‘双盲’检查简况表”一份(请见附件5)。
三、上海市盲审结果反馈
抽中盲审的研究生一般可在论文送审后一个月凭“盲审身份确认号”自行登录http://lwms.seei.shec.edu.cn查看评审结果。
四、注意事项
凡参加论文答辩的研究生,必须参加此次盲审抽检。未按要求参加者,将无法参加后续的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
请各位研究生按上述要求认真准备各项材料,如有遗漏,将无法受理。请研究生、导师、专业点负责人根据学位论文情况如实填写各项内容。
联系电话:35372869
研究生部学位办
2016-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