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答辩研究生学位论文“上海市盲审”抽检通知

发布时间:2016-10-31浏览次数:3217

一、上海市盲审抽检范围

201612月答辩的全体博士生(学历教育博士生、同等学力博士生)、全体硕士生(学历教育硕士生、同等学力硕士生)均需参加抽检。

  

二、上海市盲审流程

(一)提交申请

1. 2012年及以后入学的学历教育博士生、学历教育硕士生

请于1031日—114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操作说明请见附件1),填写上海市盲审简况表,并提交给导师和所在专业点审核,导师和专业点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盲审。申请提交后,请立即告知导师,以便导师和专业点及时审核。请务必在上述时间段内提交申请,115日系统关闭学生提交申请版块

2.同等学力博士生、同等学力硕士生和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学历教育博士生、学历教育硕士生

①请填写“上海市学位论文盲审申请表”(请见附件2)并提交给导师和所在专业点审核,该表必须经导师签字认可和所在专业点加盖公章认可后,方为有效。

②“上海市学位论文盲审申请表” 打印、手写均可,最后一栏的等级评定分ABCD四等:A—优、B—良、C—中、D—差(不合格)。

③“上海市学位论文盲审申请表”经导师和所在专业点审核通过后,请于114日(星期五)下午14:0016:00交到虹口校区1号楼420

(二)参加抽检

1.研究生部学位办对通过导师和专业点审核的研究生发放“盲审身份确认号”(抽检密码),各位研究生凭此确认号参加盲审抽检。

2.“盲审身份确认号”将于1111日(星期五)上午8:30张贴在研究生部(虹口校区1号楼4楼)橱窗,不在网上公布。

3.请各位研究生凭“盲审身份确认号”在1111日(星期五)下午14:00前登录上海市盲审系统http://lwms.seei.shec.edu.cn参加论文抽检。请务必在上述时间段内认真、如实填写各项信息。

(三)抽中盲审的研究生请务必按时办理如下事宜(未抽中者无需办理):

1.抽中当日将论文电子稿发送到sisuxwb@126.com(邮件主题请按“专业—学号—姓名”格式命名),学位办对抽中盲审的论文进行查重检测和结果反馈;

2.1117日(星期四)上午10:00,将以下材料交到学位办(虹口校区1号楼420室):

装订后的学位论文一份(学位论文封面模板请见附件3和附件4,请自行到复印店打印并用200克白色铜版纸作为封面装订),论文中不得含有导师姓名、作者姓名、简历、致谢页等个人信息。

②填写完毕的“上海市学位论文‘双盲’检查简况表”一份(请见附件5)。

  

三、上海市盲审结果反馈

抽中盲审的研究生一般可在论文送审后一个月凭“盲审身份确认号”自行登录http://lwms.seei.shec.edu.cn查看评审结果。

  

四、注意事项

凡参加论文答辩的研究生,必须参加此次盲审抽检。未按要求参加者,将无法参加后续的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

请各位研究生按上述要求认真准备各项材料,如有遗漏,将无法受理。请研究生、导师、专业点负责人根据学位论文情况如实填写各项内容。

  

附件1:研究生管理系统操作说明.docx

附件2:上海市学位论文盲审申请表.doc

附件3:博士学位论文封面.docx

附件4:硕士学位论文封面.docx

附件5:上海市学位论文“双盲”检查简况表.doc

  

联系电话:35372869

研究生部学位办

2016-10-31

虹口校区

中国上海市大连西路550号(200083)

松江校区

中国上海市文翔路1550号(20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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