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外国语大学硕士研究生第二笔学业奖学金评定
申请科研加分的通知
参加上海外国语大学硕士研究生第二笔学业奖学金评定的11级硕士研究生请注意,现将有关奖学金评定科研加分申请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即日起,登录研究生部主页,“培养工作”栏目本通知中下载“上海外国语大学硕士研究生第二笔学业奖学金评定科研测评自评分表”(附件一),按照《智育科研测评实施办法》(附件二)的标准要求填写自评表。
2.请将导师审核过并签字的自评表于10月24日之前工作日内交至1号教学楼420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一份至研部培养办工作邮箱(yanbupeiyangban@126.com)。邮件主题固定为:11科研加分_自己的姓名,如“11科研加分_小明”。
3.自评表中“专家评分”不需填写,“测评小组意见”不需填写。
4.自评表中所涉及期刊、会议、论文等名称务必准确无误,否则以无法查考计。
5.科研加分申请自评表中所涉加分项目必须为入学以来至2012年10月24日时间段内的,其他时间段的均不予认可。若该时段内学术论文未及刊印但在此时段内可提供录用通知的则可计入。
咨询电话:35372813(培养办)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30-5:00
附件一 上海外国语大学硕士研究生第二笔学业奖学金评定科研测评自评分表附件一.doc
附件二 《智育科研测评实施办法》附件二.doc
研究生部培养办
2012-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