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申报对象
1.09级在读硕士研究生
2.08、09级在读博士研究生
3.本校教师在职攻读研究生学位者不得申报;已承担研究生基金项目尚未结项者不得申报;已申请“优秀博士论文资助基金项目”者不得申报
二、申报时间
截止
三、申报程序
请至研究生部网站(http://graduate.shisu.edu.cn)“培养工作”――“相关下载”中下载并填写“上海外国语大学第五届研究生科研基金项目申请表”。申请表A表一式二份,B表一式三份,统一用A4纸打印。请在规定申报日期前将表格交至研究生部培养办(虹口校区:1号楼420;松江校区:3教楼333)
填表及其它详细信息请参考“上海外国语大学研究生科研基金项目管理条例”。
请注意:1、“学科门类”填写一级学科。(1)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理论教育;(2)哲学;(3)逻辑学;(4)宗教学;(5)语言学;(6)中国文学;(7)外国文学;(8)艺术学;(9)历史学;(10)考古学;(11)经济学;(12)管理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情报文献学;(19)教育学;(20)心理学;(21)统计学;(22)港澳台问题研究;(23)国际问题研究;(24)交叉学科/综合研究。
四、“上海外国语大学优秀博士论文资助基金项目”预通知
2010年3月将启动“上海外国语大学优秀博士论文资助基金项目”,请同学们到时注意相关通知。
上海外国语大学科研处
上海外国语大学研究生部
2009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