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计于2016年5月参加学位论文答辩的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
为制作学位证书的需要,请于2016年5月20日前提交以下材料:
一、背景为蓝色的小二寸彩照(电子版)
根据国家要求,电子照片一律采用数码照片,不得采用扫描照片,且必须与提交的书面照片一致。电子版照片将作为学位授予信息数据上报给国家,请大家务必于5月20日前在新华图片社(上海大学生信息采集中心)拍摄。地址:上海市虹口区虬江支路181号虹口商城21楼2108室 (地铁10号线-四川北路-2号口/公交65路-四川北路虬江路);学生服务热线(学生问题服务) 56315305/36521352;时间:周一至周六9:00—16:30 (法定节假日除外)。请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前去拍照。
二、个人信息(电子版和A4打印版,请按下表格式填写)
学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日 | 专业名称 | 身份证号 | 手机号 | 人事档案存放单位名称 | 人事档案存放详细地址 | 类别同力博士 /同力硕士 |
注意:
1.照片电子版和个人信息表格电子版请发送至sisutongli@163.com。
2.个人信息的打印稿(需手写签名)寄往本部或亲自交到研究生部专业学位办(1号楼424室)。地址:上海市大连西路550号1号楼424室邮编:200083;上海外国语大学研究生部专业学位办收
3.以上事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准确无误地完成。如若有误,将无法领取学位证书,一切相关后果均由自身承担。咨询电话:021-35373121
研究生部专业学位办
2016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