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08级委培或自筹的硕士、博士生注意:第二次缴纳学费工作现已开始,请于
一. 由单位付款的委培研究生
1. 付费标准:壹万伍仟元
2. 付费方式:汇款
汇款请按以下方式:
收款单位:上海外国语大学
银行帐号:1001274409008903857
工行上海市上外支行
注明:研究生***的第二次缴费
3. 到虹口校区1号楼422室领取缴款凭证后,到财务处换取发票。
4. 将付费发票的复印件(请务必写上学号)交到422室。
二. 自筹研究生、由自己垫付学费的委培研究生
1. 付费标准:壹万伍仟元
2. 付费方式:将学费存入学校统一办理的工行存折内,由校财务统一
划账。
下学期报到注册时,请汇款的同学凭汇款凭证或付费发票,其余同学凭工行存折方可办理注册手续。未交费者不得注册。
根据《研究生学籍管理条例》规定:无故逾期两周不办理注册手续者,作自动退学处理。请同学们积极配合,按时按数交付学费,切实履行协议上的相关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