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缴学费通知
请09级委培、自筹研究生注意:
现有少数同学的第二次学费还未缴付,请这些同学务必按以下规定的时间及方式将学费落实到位。具体安排如下:
一. 自筹生、由自己垫付学费的委培生:于
二. 由单位付费的委培生按以下方式汇款
收款单位:上海外国语大学
银行帐号:1001274409008903857
工行上海市上外支行
注明:研究生***的第二次缴费
汇款后,请于
其他未尽事宜请致电2282分机联系。
研究生部
2010. 10. 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