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等学力(含高校在职)申请学位人员:
为制作学位证书,请在2010年12月15日前完成以下事项:
一. 背景为蓝色的小二寸彩照两张(照片背后需写上姓名)
二. 以电子打印稿(A4大小)的形式告知以下个人信息
(手写稿一律不受理)
个人信息包含以下内容:
1. 姓名(必须与身份证一致)
2. 性别
3. 出生年月日(必须与身份证一致)
4. 身份证号
5. 专业名称
6. 手机号
7. 个人人事档案存放单位名称、详细地址
注意点:个人信息必须确保准确无误。
三. 照片及个人信息的打印稿须用挂号信的形式寄往本部或亲自交到研究生部就业办(1号楼414室)。
地址:上海市大连西路550号1号楼414 邮编:200083
上海外国语大学研究生部就业办 苏老师收
四. 以上事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准确无误地完成。如若有误,将无法领取学位证书,一切相关后果均由自身承担。
联系电话:021-65442744
上外研究生部
2010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