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汉办/孔子学院总部(以下简称汉办)《国家汉办关于委托推荐2014年赴亚非欧美22国汉语教师志愿者人选的函》(汉办[2014]137号)相关要求,为配合做好有关工作,现启动上海外国语大学推荐赴亚非欧美22国汉语教师志愿者人选工作。请有志于该项目的研究生即日起按照以下要求报名。
一、项目介绍
1.申请对象
申请人须是我校在读研究生,本科应届毕业生及在职教师的申请培养办不受理。具有教学经验、掌握赴任国语言、专业为汉语国际教育和品学兼优的学生干部优先。
2.人选条件
(1)具备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热爱祖国,志愿从事汉语国际推广工作,具有奉献精神,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团队协作精神,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
(2)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适应能力;
(3)掌握汉语、中华文化、当代中国国情和教学理论知识,具备熟练的外语沟通能力和较好的跨文化交际能力、汉语教学能力,具有中华才艺专长;
(4)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英语达到大学英语六级以上水平或熟练掌握赴任国语言;
(5)年龄在22岁至50岁之间;
(6)除满足以上基本条件之外,还须满足各项目具体要求,详见岗位信息表(附件1)。
3.推荐程序
(1)请有意申请的研究生参照“网上填报工作注意事项”(附件2)操作。
(2)志愿者候选人需参加汉办同意组织的面试和心理测试,主要考察其专业知识、教学技能、跨文化交际能力、外语沟通能力和心理素质等。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培训
国家汉办将根据外方岗位需求和候选人面试、心理测试成绩确定参加储备培训人员名单,储备培训预计为7月至8月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汉办为培训结业考试合格者颁发《汉语教师志愿者资格证书》,持该资格证书者方可确定派出。
三、录取及派出
国家汉办根据外方最终确认的岗位需求数量、选拔考试及培训综合考核成绩确定录取名单。派出时间根据各岗位具体要求确定。每任期通常为1学年,为保证教学质量原则上要求志愿者至少连续工作2个任期,最多不超过3个任期。每任期考核合格者方可申请延期。
四、待遇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汉语教师志愿者享受国家财政津贴和艰苦地区补贴。
相关毕业生其他政策性待遇参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赴国外担任汉语教师志愿者服务期满相关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2]3号)(以下简称《通知》)执行。
五、其他说明
1.一经获得推荐成为志愿者候选人后不得无故放弃后续选拔工作,否则将以道德诚信问题通报处理,并计入个人档案诚信栏留档。
2.一经录取不得擅自退出项目,否则补缴培训费用,并永久取消其申请汉语教师志愿者资格。
3.根据目前政策,《通知》中不包含上海市户籍申请的优惠政策,即针对应届毕业生申请上海市户口,完成这个项目回国后将不再享受应届生申请上海市户籍的便利。学校仅是被该项目录取的应届毕业生可选择的户口和档案临时保留单位之一。请研究生务必结合自己的各项人生规划权衡利弊,同家人朋友做好协商,慎重考虑。
相关事宜可咨询研究生部培养办。
联 系 人:米 健 李先玲
联系电话:35372813
工作邮箱:yanbupeiyangban@126.com
附件:
上海外国语大学研究生部
201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