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2013年2月报到通知
通知对象:定于2013年2月进入学位论文撰写阶段的同等学力申请我校硕士学位的人员
具体时间: 2013年2月27日(星期三)、2月28日(星期四)
上午8:30—10:30、下午1:30—2:30
地 点:上海市虹口区大连西路550号1号楼研究生部408室
申请条件:
1.申请人必须经单位同意;
2.申请人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
3.申请人已通过国家规定的统一考试;
4.申请人在2009年9月以后开始在我校参加课程班学习,修完我校规定的所有学分并且每门成绩均在75分以上(含75分)。
提交材料:
凡符合以上条件者,请于上述时间来我校报到,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士学位证书及最后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国家规定的统一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可将成绩查询网页打印下来;
4.公开发表的和申请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专著(原件及复印件,期刊请复印刊物的封面、封底、目录及论文正文,专著请复印封面、封底、目录及内容);
5.填写完毕的《上海外国语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原件(请见附件下载),包括单位人事部门、基层组织或部门的意见以及两位同行专家的推荐信(其中至少有一名推荐人为上外教师);
6.论文指导费(具体金额请参见入学时和我校签订的协议书)。
住宿:
需要在我校长期住宿的学员,请直接和我校宿管科联系:
联系电话: 021-35373091,联系人:杨老师
办理住宿手续前,须先办理报到手续,并携带论文指导费发票和身份证。
重要提示:
1. 论文答辩时间为2013年12月,不可延长或提前,请安排好个人工作和学习时间。
2. 如无法在此期间按要求完成论文撰写和答辩,则无法申请学位。
3. 通过答辩和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将于2014年3月获得学位。
附件:上海外国语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
上海外国语大学
研究生部学位办
2013-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