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力】同等学力申请我校博士学位人员资格审查通知

发布时间:2012-10-30浏览次数:1679

同等学力申请我校博士学位人员资格审查通知

资格审查条件:

(一)申请人单位必须同意其申请要求;

(二)申请人必须已获得硕士学位,并在获得硕士学位后工作五年以上;

(三)申请人在2009年3月之后开始参加我校课程班学习,修完我校规定的所有学分,成绩合格。

提交材料:

1. 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2. 最后学历证明复印件;

3. 准备申请博士学位的学位论文初稿,不少于4万字;

4. 近5年内公开发表论文的复印件(包括期刊封面、封底、目录和文章内容);

5. 省部级获奖证书复印件;

6 . 两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专家推荐信(其中至少一位为博导)(见附件1);

7. 填写完毕的《上海外国语大学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本表的电子版请发送到sisuxwb@126.com,邮件主题请写“同博资格审查—姓名—单位”。

材料接收截止时间:20121120

材料寄送地址:上海大连西路5501号楼418室研究生部学位办(200083

注意事项:

1.      硕士学位未满5年、论文初稿未完成者请勿参加本次申请。

2.      评审结果将于2012年12月在研究生部网站公布;

3.      如通过本次资格审查,将于2013年2月到我校报到,进入论文撰写阶段;

4.      论文答辩时间:2013年12月;

5.      学位授予时间:2014年3月;

6.      论文撰写时间不可随意延长或缩短,如在此期间内无法完成论文等,将无法申请学位。

 

附件1:专家推荐信附件1:专家推荐信.doc

附件2:上海外国语大学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资格审查表附件2:资格审查表.doc

上海外国语大学

 研究生部学位办

2012-10-29

虹口校区

中国上海市大连西路550号(200083)

松江校区

中国上海市文翔路1550号(20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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