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2012年9月报到通知
通知对象:定于2012年9月进入学位论文撰写阶段的同等学力申请我校硕士学位的人员
具体时间: 9月18日(星期二)、9月19日(星期三)
上午8:30—10:30、下午1:30—3:00
地 点:上海市虹口区大连西路550号1号楼研究生部408室
申请条件:
1.申请人必须经单位同意;
2.申请人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
3.申请人已通过国家规定的统一考试(英语语言文学专业:二外 ; 企业管理专业:英语、工商管理);
4.申请人在2008年9月之后修完我校规定的所有学分并且每门成绩均在75分以上(含75分)。
提交材料:
凡符合以上条件者,请于上述时间来我校报到,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士学位证书及最后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国家规定的统一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请将成绩查询网页打印下来;
4.攻读我校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5.公开发表的和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专著(原件及复印件,期刊请复印刊物的封面、封底、目录及论文正文,专著请复印封面、封底、目录及内容);
6. 填写完毕的《上海外国语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原件(请见附件下载),须有单位人事部门意见及两位专家的推荐书(其中至少有一名推荐人为上外教师);
7. 论文指导费(具体金额请参见入学时和我校签订的协议书);
住宿:
需要在我校长期住宿的学员,请直接和我校宿管科联系:
联系时间:6月—7月每周周一或周四,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
联系电话: 021-35373091
办理住宿手续前,请先办理报到手续,并携带论文指导费发票和身份证。
重要提示:
1.本次论文撰写时间为2012年9月至2013年5月,论文答辩时间为2013年5月中下旬。
2. 通过答辩和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审,将于2013年6月获得学位。
3.如无法在此期间完成论文写作,则无法申请学位。
4.申请学位时间不可延长或提前,请安排好个人工作和学习时间。
附件:上海外国语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
上海外国语大学
研究生部学位办公室
2012-0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