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通知对象:2012年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
二、 时 间:2月27日(星期一)上午8:30—10:30,下午2:00-4:00
2月28日(星期二)上午8:30—10:30,下午2:00-4:00
三、 地 点:上海市虹口区大连西路550号1号楼研究生部408室
四、 资格审查(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者方可参加本次现场确认)
1、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即2009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
2、2008年7月以后修完我校规定课程的所有学分,并且各科成绩在75分以上(含75分);
3、所在单位同意在上海外国语大学申请硕士学位;
4、在2月15日之前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中完成电子照片上传、信息填报和学位申请。
五、提交材料
1、本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学士学位证书和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攻读我校研究生课程的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4、填写完毕的《上海外国语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请见附件下载),请带整本的原件及其中第3页(个人情况)、第4页(单位人事部门意见)的复印件。
现场确认将现场采集报考者本人的照片和指纹、确认信息、签署《诚信承诺书》等,报考者采集图像时请着深色上衣、国家公职人员不得着制式服装。
上海外国语大学研究生部学位办公室
2012年2月1日
附件:上外同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doc上海外国语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