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研究生学位授予信息的重要通知

发布时间:2011-12-20浏览次数:3122

 

2011年12月答辩的各位研究生(学历教育硕士、学历教育博士、同等学力硕士、同等学力博士、专业学位硕士):
 
注意事项:
1、请务必用十位学号登录,并正确选择自己所属的学生类别。
关于学生类别的说明: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者请选择“同等学力硕士”,双证专业学位硕士(即每年9月份入学的学生)和单证专业学位硕士(即每年3月份入学的学生)请选择“硕士专业学位”。
2、在填表之前请务必认真阅读网站上的“
系统登录说明”和“数据采集表单填写注意事项”。

3、 本填报系统采集的所有信息将作为学位授予信息数据上报给国家,请各位研究生务必认真对待、准确填写。如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漏填、错填或提供虚假信息而导致无法申请学位,后果由学生个人承担。

请注意:数据填写完毕、在截止日期之前必须要点击“确认提交”按钮提交数据,仅点击“保存草稿”而未点击“确认提交”按钮,填报无效!

 
研究生部学位办

2011-12-20

虹口校区

中国上海市大连西路550号(200083)

松江校区

中国上海市文翔路1550号(20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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